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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餘市人民檢察院

鎖定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是新餘市境內的司法機關。
中文名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
辦公地址
江西省新餘市仰天西大道366號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歷史沿革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原為新喻縣院,始設於1955年。
1957年“新喻縣”改為“新餘縣”,而更名為新餘縣院。
1960年新餘撤縣設市,成立新餘市院。
1963年新餘撤市復縣,而恢復新餘縣院。
文革期間,檢察院被取消。
1979年,重建新餘縣院。
1983年新餘撤縣復市,而恢復新餘市院。 [5]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處理檢察信息。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
幹部人事處
協同縣(區、市)黨委管理縣級檢察院領導班子。依照規定權限,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遴選、幹部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其他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基層檢察院各項幹部人事工作。
政治工作綜合處
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檢察機關黨的建設、政治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表彰獎勵和檢察文化工作。指導基層檢察院建設。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的日常管理考核、醫療保健等工作。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第一檢察部
(生態環境保護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部)
負責辦理除第二、三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承擔刑事檢察綜合指導業務。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相關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由本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三檢察部
負責對由本院辦理的和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對由本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
(駐新餘市看守所檢察室)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法律規定的由本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規定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五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本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同級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本院管轄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
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同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本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綜合業務部
(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國家賠償辦公室)
負責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本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承辦有關檢察工作法律議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辦本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的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使用。
檢務保障部
(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檢察技術工作的規劃和辦案的指導。負責檢察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檢察監督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情況;協調轄區內司法警務活動,管理警用裝備。
檢務督察部
(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承擔內部審計工作。研究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有關規定。承擔院黨組巡查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計劃財務裝備處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計劃財務裝備工作的規劃、指導和實施。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本級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本院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羣工作。
檢察干部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檢察機關中長期培訓發展規劃;負責檢察官任職資格培訓、崗位職務培訓、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負責組織初任檢察官的考務工作。教育培訓中心歸口政治部管理。
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外網、內網建設和管理、運行和維護、負責網絡化辦公推進、網絡安全防護和網絡整體形象策劃與宣傳、網絡文化規劃與營造等工作。
駐高新區檢察室
受理轄區內單位和羣眾的舉報申訴等事項;開展職務犯罪案件的初查、預防及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轄區內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審判機關的刑事、民事審判活動,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參與高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消除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促進社會和諧。 [6]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劉立斌 [2-3]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歐陽峯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建勇 [4]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雲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黃錦廷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華玉光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肖鵬 [7]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新餘市人民檢察院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