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各鎮、區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清理、調配、更新和車輛編制的審批管理;
中文名
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 責 人
楊曉青
職 務
局長
辦公地址
桂湖中路92號
工作職能:
一、負責區級機關的行政經費管理、經費支付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負責區級機關的房屋修建、維修和分配;
三、負責各鎮、區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清理、調配、更新和車輛編制的審批管理;
四、負責區級機關的行政管理、綠化、衞生、水電氣供應和伙食供應管理工作及機關職工住宅區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區級機關的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機關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保障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各鎮、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