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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

(《聊齋志異》篇目)

鎖定
《新郎》是清代小説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説集《聊齋志異》中的篇目。講述了一個新郎在新婚之日遇到的一件奇異的事。一個假的新娘將他帶至一個陌生的所在,並共同居住了半年多。而此時家裏已經亂了套,兩家幾乎都要打官司,後來假新娘因為要遭到天譴,這才放新郎回來,家裏才算安定下來。
作品名稱
新郎
作    者
蒲松齡
創作年代
清代
作品出處
《聊齋志異》
文學體裁
小説

新郎作品原文

江南梅孝廉耦長[1],言其鄉孫公,為德州宰[2],鞫一奇案。初,村人有為子娶婦者[3],新人入門,戚里畢賀。飲至更餘,新郎出,見新婦炫裝,趨轉舍後。疑而尾之。宅後有長溪,小橋通之。見新婦渡橋徑去,益疑。呼之不應。遙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數里,入村落。婦止,謂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慣住。請與郎暫居妾家數日,便同歸省。” 言已,抽簪叩扉軋然,有女童出應門。婦先入。不得已,從之。既入,則岳父母俱在堂上。謂婿曰:“我女少嬌慣,未嘗一刻離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輒慼慼。今同郎來,甚慰繫念。居數日,當送兩人歸。”乃為除室,牀褥備具,遂居之。
家中客見新郎久不至,共索之。室中惟新婦在,不知婿之所往。由此遐邇訪問,並無耗息。翁媪零涕,謂其必死。將半載,婦家悼女無偶,遂請於村人父,欲別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無可驗證,何知吾兒遂為異物[4]!縱其奄喪[5],週歲而嫁,當亦未晚,胡為如是急也!”婦父益銜之,訟於庭。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待。每與婦議歸,婦亦諾之,而因循不即行。積半年餘,中心徘徊,萬慮不安。欲獨歸,而婦固留之。一日,閤家遑遽,似有急難。倉卒謂婿曰:“本擬三二日遣夫婦偕歸。不意儀裝未備,忽遘閔凶[6]。不得已,即先送郎還。”於是送出門,旋踵急返,周旋言動,頗甚草草。方欲覓途行,回視院宇無存,但見高冢。大驚,尋路急歸。至家,歷言端末,因與投官陳訴。孫公拘婦父諭之,送女于歸[7],始合巹焉[8]。 [1] 

新郎註釋譯文

新郎詞句註釋

[1]江南:清順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隸置江南省,轄令江蘇、安徽 省地。康熙六年分置江蘇、安徽兩省。以後習慣上仍稱這兩省為江南。梅的 家鄉宣城原隸江南省寧國府,故稱其為江南人。梅孝廉耦長:梅庚,字耦長, 宣城(今安徽宣城縣)人,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科舉人。屢試進士不第。 曾任浙江泰順縣知縣,不久辭歸。梅工詩,善八分書,畫亦曠逸有致,為王 士所推重。有《天逸閣集》。見《清史稿·文苑傳》。
[2]德州:今山東省德州市,明清時為德州。宰,州縣長官通稱宰。孫公, 待考。
[3]“村人”句:此據鑄雪齋抄本,底本無者字。
[4]為異物:指死去。賈誼《鵬鳥賦》:“化為異物兮,又何足患?”
[5] 奄喪:猝死。奄;急,突然。
[6]忽遘閔凶:忽遇憂患。《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凶。’”
[7]于歸:本指女子出嫁。《詩·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鄭箋:“於,往也。”朱注:“婦人謂嫁曰歸。”這裏指新婦重返夫家。
[8] 合巹:婚禮中最後一項儀式,因以指成婚。詳《嬌娜》注。 [1] 

新郎白話譯文

江南有個孝廉,名叫梅耦長,他説他同鄉有個孫翁,在德州當官的時候,審問了一樁奇案。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有個村民為兒子娶媳婦。新媳婦過了門,莊裏鄉親都來賀喜。喜酒喝到一更多天,新郎出房,看到新娘子穿着耀眼的衣服走向屋後。新郎好生懷疑,就跟在後面看是怎麼回事。宅子後面有一條長長的小河,上面有一小橋可以通過。他看見新娘子過了橋一直走去,越發懷疑,就在後面喊她。新娘也不答應,只是遠遠招手。新郎急忙趕過去,相距也就有尺多遠,但手卻一直捉不到她。
走了幾里路,進了一個村子。新娘站住了,對女婿説:“你家寂寞,我住不慣,請郎君暫住我家幾天,咱們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説罷,抽出簪子敲門,門吱呀一下就開了。有個女僮出來迎接。新娘先進去,新郎不得已也跟着進去。一進門,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着,對女婿説:“我女兒從小嬌慣,沒有一時離開過我。一旦離開家,心裏總是不痛快。今日與你一起回來,我們很放心,住幾天就送你們回去。”於是就叫丫鬟掃屋子、鋪被褥,兩人就住下了。
新郎家中的客人,見新郎出去多時不回來,就到處找。新房裏只有新娘子在等待,新郎卻不知到哪裏去了。大家就四處查詢,一點消息也沒有。公公、婆婆都哭得很傷心,説是必死無疑。
過了半年,媳婦孃家怕女兒守寡,就與新郎家父母商量,打算給女兒另找婆家。新郎父母越發悲傷,説:“屍骨衣物,都還沒有找到,怎麼知道我兒一定死了呢?就算死了,過一年再另嫁也不晚,為什麼這麼急呢?”新娘父親更加怨恨,於是告了官府。孫公受理了這個案子,他覺得十分奇怪,但又沒有頭緒,暫判女家等待三年再説。案卷存檔,人們先各自回家。
再説新郎住在另一個新娘家,全家人都對他很好。他時常與媳婦商量回家,媳婦也滿口答應,就是遲遲不動身。住了半年多,新郎心裏就犯了嘀咕,整天焦慮不安。想自己單獨回家,但媳婦堅決要他留下。一天,她們全家惶惶不安,似乎有大難臨頭。新娘父母急匆匆地對女婿説:“本來打算三兩日內叫你們夫婦一起回家,沒想到行李用具還沒有準備齊全,忽然碰到點麻煩事。不得已,就先送你一人回去吧。”説罷就把新郎送出門來,轉身急忙回去了,雖周旋了幾句話,也很匆忙草率。
新郎出了大門,剛想找路行走,回頭一看房子、院子都沒有了,只有—個高大的墳墓,心裏非常害怕,急急忙忙找路回家。到了家裏,從頭到尾説了他的經過,併到官府與孫公説明情況。孫公傳新娘的父親到案,令他送女兒回婆家,於是才正式合婚。

新郎作品鑑賞

《新郎》所寫的奇案.與其他類似篇目相比,有其獨特之處。
此篇用隨步移影法寫疑案案發經過,毫無兇險場面,而是充滿了柔情蜜意,在新婚之夜,“新娘”穿着豔服朝屋後走,新郎尾隨在後;“新娘”越溪橋訊過,新郎也跟着過了橋;“新娘”在前面招手,新郎便步步緊跟進了村;“新娘”停步説你家寂寞我住不慣,新郎便在岳父家定了居;於是新郎失蹤的驚案,就在類似情人花問月下的散步中發生了,使人讀之如墜七包雲煙之中。
在寫破案方面,作者既不寫私緝微訪,也不寫關卡重重,而是用分敍法,先敍女方請男方允許新娘改嫁,男方以未見新郎屍體不同意新娘改嫁;女方惱怒告到官府,孫公接案因無任何作案痕而無法破案。接着概敍新郎在女方受優待,與假新娘情洽意合,生活十分美滿。兩處分敍的內容,仍未提供任何有關案情的線索,於是形成了此篇疑案難破的特殊性。更讓讀者摸不清案件的性質與線索。
小説最後寫疑案自破,更是出人意料之外。“新娘”正與新郎燕爾新婚時,突然全家驚惶不安。“岳父”非常客氣地對新郎説家有不幸,請賢婿先走,並十分禮貌地送新郎出。新郎回頭一看,房屋全不見了,唯有人墳一座。至此,小説方明確點出,”新娘”與“岳父”都是鬼變成的,他是在墳墓裏與“新娘”度過了新婚之夜和半年多的新婚時光。小説以鬼要避難而讓疑案不破而自破。這種以“不寫處寫之”的手法的巧妙運用,使這樁奇案更為離奇。 [2] 

新郎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 人。他出身於一個沒落的地主家庭,父親蒲槃原是一個讀書人,因在科舉上不得志,便棄儒經商,曾積累了一筆可觀的財產。等到蒲松齡成年時,家境早已衰落,生活十分貧困。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瞭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3] 
參考資料
  • 1.    蒲松齡 著,朱其鎧 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異.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
  • 2.    (清)蒲松齡原著;陳昌恆,周禾主編.聊齋志異全本譯賞:武漢出版社,1993.03,:77
  • 3.    徐波,李惠文,雷家桓等編寫,中外文學名著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01,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