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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縣水利局

鎖定
新蔡縣水利局是新蔡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3] 
中文名
新蔡縣水利局
辦公地址
新蔡縣國道106南段
現任領導
範林(局長)

新蔡縣水利局組織機構

根據上述水利局職責,縣水利局機關設3股1室。
(一)辦公室(掛財務股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保衞、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工作;指導本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保障、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責局機關離休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休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部門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資金監管和水利價格、收費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税收、信貸、財務、價格和收費等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水利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股
貫徹實施水利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負責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縣水文工作;組織編髮全縣水資源公報。
(三)水利工程管理股
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擬定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年度投資計劃:組織擬訂全縣中長期水供求計劃;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負責縣管項目設計的審批;負責全縣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監督實施行業規程規範、技術標準。
組織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負責河道、水庫、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擬訂全縣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組織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利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組織實施農村小水電及建設與管理;負責採砂管理;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利旅遊、水養殖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指導城市防洪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河道、水電站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
(四)農田水利股
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排水、節水灌溉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全縣水井鑿井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測並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監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新蔡縣水利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各項水利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中央、省、市下達的和縣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市和縣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按縣政府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批縣級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開展重要江河湖庫健康評估,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制度,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有關用水、節水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等制度,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江河湖庫及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執行水利工程造價,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驗收與運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調度工作,負責全縣河道採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全縣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指導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政策,編制移民規劃、計劃。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驗收、監督評估和後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負責監督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工作。
(十一)負責有管轄權的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縣內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開展全縣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新蔡縣水利局人員編制

新蔡縣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縣紀委派駐),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1] 

新蔡縣水利局現任領導

局長:範林 [2] 

新蔡縣水利局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