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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改革
鎖定
- 中文名
- 新聞改革
- 提出時間
- 1979年
1989年6月以後,這個概念主要指以下四點內容:(一)完善新聞單位內部的領導體制。實行總編輯(社長、台長)負責制的單位,總編輯要敢於負責,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一些重要言論和敏感問題,則應及時請示中央和地方黨委。在新聞單位內部的中下層,完善記者和編輯對部門主任、部門主任對總編輯的分級負責制。(二)要把新聞報道的立足點真正轉移到面向羣眾上來,充分利用有限的版面、畫面和時間,儘量多提供一些廣大羣眾所需要的信息,反映他們的呼聲和要求;繼續壓縮各級領導幹部一般活動的報道,多側面地宣傳人民羣眾在四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創造性活動。(三)要改革新聞宣傳的內容。加強和改革經濟宣傳、科技宣傳、民主與法制的宣傳。(四)要改革新聞宣傳的形式。提倡短新聞、短文章,標題製作必須有內容、切題、醒目和傳達更多的信息,版面設計突出重點,新穎別緻。在整個新聞改革中,要注意處理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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