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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5] 
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烏魯木齊市和平北路12號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監督指導全區機關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和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
(二)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擬訂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統一管理;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管理;承擔自治區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
(四)負責自治區區級機關及部分事業單位公產房屋的建設管理,編制基建計劃,制定相應管理制度;承擔自治區區級領導住房的建設、維修管理;審批房屋修繕項目和分配房屋修繕經費;負責區級機關週轉房的統一管理。
(五)擬訂自治區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級機關後勤管理工作和後勤服務單位的業務工作,推動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六)負責自治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關節約能源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自治區區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各地州市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七)組織實施機關後勤幹部崗位培訓,管理機關後勤工人有關技術培訓、考核和技師考評工作。
(八)負責擬訂自治區內賓接待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和接待服務標準;承辦來疆的副省級以上領導同志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制定自治區副省級以上領導同志的有關生活服務標準;承辦自治區重大活動和召開大型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
(九)承擔各地州市政府(行署)駐烏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十)承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政策法規處
房地產管理處
公務用車管理處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機關黨委
人事處
後勤服務管理處
公務接待與會議保障處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資產管理處
工程管理處
財務(審計)處
辦公室
工會 [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人員編制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5名。其中:局領導職數5名(含紀檢組長),處級領導職數2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處領導職數2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馬伊磊: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8]  [10-11] 
王海峯:黨組成員、副局長 [3] 
趙永乖: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文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12] 
楊明:局黨組成員 [9]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屬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
公務用房服務中心
新疆迎賓館
新疆崑崙賓館
自治區機關車隊(自治區公務用車保障服務中心)
省級幹部住宅小區管理服務中心 [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6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處獲評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 [6-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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