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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

鎖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在自治區主席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全區的審計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
外文名
Audit Office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成立時間
1983年9月10日
辦公地址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設路186號自治區審計廳辦公樓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現任領導
薛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歷史沿革

1983年9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局正式成立。
1995年10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局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草案,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相關的法規和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自治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提出年度自治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出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自治區有關部門、地州市黨委和政府(行署)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自治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自治區本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地州市政府(行署)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自治區投資和以自治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自治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自治區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自治區國有資本佔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屬於本級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地州市黨委和政府(行署)共同領導地州市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地縣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地縣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縣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地州市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機構設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內設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設置1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審理處、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電子數據審計處、財政審計處、教科文衞審計處、農業農村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金融審計處、企業審計處、涉外審計處、經濟責任審計處、督察處、財務處、人事處。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派出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設置14個派出機構
派出審計一處、派出審計二處、派出審計三處、派出審計四處、派出審計五處、派出審計六處、派出審計七處、派出審計八處、派出審計九處、派出審計十處、派出審計十一處、派出審計十二處、派出審計十三處、派出審計十四處。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直屬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設置5個直屬事業單位
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技術保障中心、自治區審計廳計算機技術中心、自治區審計科學研究所、自治區審計宣傳教育中心、自治區審計廳機關服務中心。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人員編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編制數 301 人,實有人數 421 人。 [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廳長:薛江
黨組副書記、廳長:葉爾波力·孜汗
黨組成員、副廳長:王軍
黨組成員、副廳長(援疆):崔雲凱 [5] 
黨組成員、副廳長:齊明達
黨組成員、副廳長:馬列 [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辦公地址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設路186號自治區審計廳辦公樓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