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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縣公安局

鎖定
新津縣公安局位於新津縣,是負責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執法的、具有武裝性質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新津縣公安局
地    區
新津縣
屬    性
非營利組織
性    質
政府管理部門
職    責
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

新津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指導、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負責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新津縣公安局 新津縣公安局
(四)組織指揮全縣公安偵查工作,懲治違法犯罪活動;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處置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羣體性突發事件,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五)組織指揮全縣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證的有關事務;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組織實施交通管理,處理交通事故;依法做好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八)警衞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衞重要場所和設施。
(九)依法貫徹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境申請和外國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國境內居留的臨時登記;依法查處"六非"人員。
(十)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收容教育審批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公安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 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幹警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十五)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權限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和標準:組織、管理和分配全縣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
(十七)承辦全縣禁毒工作。
(十八)組織指揮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九)組織實施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森林防火和實施重點林區森林防火預防、措施及網化建設。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津縣公安局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李繼越: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警務保障室;
黨組副書記、政委龔承:協助局長分管隊伍建設、紀檢督察、消防及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分管政工監督室、治安管理大隊、消防大隊。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劉曉:協助局長分管刑偵、經偵工作。分管法制室、刑事偵查大隊、禁毒大隊、經濟犯罪偵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建清:協助局長分管國保工作。分管國內安全保衞大隊、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長明:協助局長分管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和林業公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帥靜:協助局長、政委分管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黨組成員張中華:協助局長、政委分管治安管理和指揮中心工作。負責治安管理大隊。
黨組成員梁 琳:協助局長、政委分管隊伍建設、政工監督工作。負責政工監督室。
黨組成員王啓清:負責指揮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戴 亮:負責交警大隊工作
黨組成員倪水彬:負責鄧雙派出所工作
調研員曾憲華:協助局長、政委分管全縣社會穩定工作。
調研員呂 義:協助局長、政委分管“輪值輪訓、戰訓合一”基地管理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