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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民政局

鎖定
新沂市民政局是新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沂市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徐州市委、新沂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新沂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新沂市北京路3號

新沂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和意見。承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管理,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六)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地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十一)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負責慈善信託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政策、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負責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的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地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市民政局通報相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便於市民政局對辦結的審批事項實施後續監管;市民政局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市行政審批局審批服務事項的文件、要求及時轉送市行政審批局,在相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業務上對市行政審批局予以業務指導和配合,並積極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1] 

新沂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信息、信訪、安全生產、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民政領域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法治建設;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監督中央、省、徐州市級撥付和本級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管理;負責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對外交流合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服務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城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負責實施兒童和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研究行政區劃佈局和地名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配合做好行政區劃界線的勘定,承擔行政區劃界線界樁管理;參與市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參與鎮際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管理,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三)政社管理科。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羣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實施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按照管轄權限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執法監察;承辦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對劃入行政審批局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業務指導,配合行政審批局開展相關審批、服務工作;承擔新沂市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日常工作。
(四)慈善救助科(養老服務科)。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全市慈善宣傳教育和評選表彰;負責慈善信託的備案、管理;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政策、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工作、羣團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