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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普育堂

鎖定
新普育堂,民國上海最大的留養機構。 [3]  由上海天主教會創辦於民國元年(1912年)。市議會推舉陸伯鴻負責,在舊城大南門外原收養殘廢貧病人員、俗稱“叫化病院”的普育堂的基礎上進行重建。陸伯鴻購地100餘畝,建立新院,取名新普育堂。這是上海天主教會創辦的規模最大的慈善機構。
堂內事務由上海公教委託法國仁愛會修女管理。新普育堂分為男女貧病院、男女老人院、男女殘廢院、男女貧兒院、男女瘋人院、男病犯室、女寄養所、育嬰所、傳染病院、施診所等機構,並附設小學校、習藝所等。 [1] 
1956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新普育堂,將其更名為上海市育兒院1964年7月,更名為上海市兒童福利院,舊址在今黃浦區普育西路105號。 [4] 
中文名
新普育堂
社團地址
清半淞園路街道(今普育西路105號) [1] 
主要成就
民國上海最大的留養機構 [3] 
設立時間
1912

新普育堂發展歷史

上海的普育堂創辦於清代同治年間,主要創辦人叫應寶時。該堂除了救濟老弱病殘者外,還設立習藝所,收留無家可歸之兒童。至清朝末年,普育堂的資金積累日益增加,救濟對象和範圍繼續擴大。創辦於清代中葉的上海另一慈善團體“果育堂”,於1911年併入普育堂後,該堂已不夠使用,地方顯得十分擁擠。於是普育堂在上海又一個慈善團——同仁輔元堂的幫助下,在同仁輔元堂陸家浜之南的義冢的土地上另籌建新堂。1913年2月房屋竣工,當時其規模很大,有各式房屋幾十幢,定名為“新普育堂”,以示同原有普育堂相區別。後來舊普育堂內之貧老病民悉數移入新堂,舊屋暫時空閒,後被改建為“江蘇第二監獄分監”。 [2] 
圖源:黃浦區檔案館 圖源:黃浦區檔案館

新普育堂組織體系

教養兼施的新型慈善組織
新普育堂的建立者陸伯鴻(上海南市電燈及自來水公司總經理)和董事會的成員朱葆三(上海商會會長)、虞洽卿(航運巨頭)、傅攸庵(著名航運商)、朱志堯(東方匯禮銀行買辦)、杜月笙(中匯銀行董事長)、王一亭(上海商界名人)、林康侯(新華銀行經理,後擔任全國商會聯合會主席)等都是當時上海社會知名的紳商。同時,新普育堂的創立還受到西方基督教人道主義精神的影響。“助人為善”是基督教傳入中國後公開標榜的宗旨,新普育堂的創辦即有“體上帝之好生之德”之意。
1913年4月2日,新普育堂正式開辦。其宗旨是:“參照舊普育堂辦法,專收煢民無靠之老幼男女,疾病殘廢瘋癲等人,供給其衣食住宿醫藥,不分宗教一體收養”;“拯貧窮乏氓,使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大同之世復乎尚矣”。
在新普育堂的管理機構中,設有主任一員,副主任兩員,均屬義務職,不支薪水,堂中一切人事安排由主任負責。自1912年新普育堂成立到1937年遇刺身亡,陸伯鎢一直擔任該堂主任。此外,新普育堂還聘有地方紳士為董事,組成董事會,每年開常會一次,集議堂中重要事宜,並負責募捐籌款、稽查賬目,如堂中經費緊張時,董事會將設法維持。
中國傳統的救濟思想以“養”為主,以施捨為手段。新普育堂改變了傳統的經營方式,實行“教養兼施”的新型救濟方式。除留養貧弱孤寡老人外,新普育堂還設有小學和工藝專門學校,規定收留的男女貧兒必須進該堂設立的小學中讀書,讀書期間又教授一門或幾門工藝課,學生工藝作品(如刺繡、雕刻品印刷品等)或直接進入市場銷售,或舉行義賣。男女貧兒在堂中小學畢業後,視其體質和能力學習工藝,體質強壯者一律作勞力之工,體質瘦弱或殘廢的視情況從事圖畫、雕刻、小木、大木、水作、漆器、藤器、竹器、縫紉、染織、皮鞋、刺繡、花邊、打簾、草蠅、草履、種植等工作。工藝課達到一定水平的學生再進入工藝專科學校。該校生產加工藝品可以賣較高的價錢,這樣,被收容的幼童既能學到一定的文化知識,更可學到一門或幾門足以謀生的工藝,使他們回到社會後能夠自食其力,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標本兼治的效果;同時,學生在堂內生產的工藝品也是一種產品,其收入也可彌補善堂的經濟開支。
堂內外相結合的救濟方式
新普育堂實行的是堂內收容留養和堂外施診給藥兩種救濟方式,以達到堂內救濟和堂外救濟相結合、經常性救濟和臨時性救濟相補充的目的。
新普育堂的人員收容實行的是動態的流動管理,有進有出,以儘量擴大收容的範圍。留養的孤苦無靠殘廢瘋癲之人,主要來自門收和個人具保送來以及官廳送來暫時留養三個方面。1927年,新普育堂還曾在《申報》上登出廣告,聲稱若有貧苦人家生有嬰孩無力養活或者遇有道路遺棄之嬰孩,近處送來者給予車資六角,遠處送來者給予車資一元。
留養之孤苦成年病人,病癒後則離堂自食其力。新普育堂規定,男貧兒年齡達到20歲以上,並習成技藝足以養家的,準其出外婚娶;女貧兒達到適齡時由堂擇配。行政司法部門送堂留養的婦女,如果經六個月無人認領,本人自願擇配而又有人願娶的,由堂函至官廳核准施行。堂中留養兒童準人收養,但領養人必須經過調查,確屬妥當的方準給領,領取後不得虐待。如果經堂內庶務員調查有虐待情況的,則立即收回小孩。因堂內收容了很多重疾在身之人,再加上堂內條件有限,所以被留養人員的病死率較高。凡在堂內留養的人死亡後,若無家屬或家屬無力安葬,則由慈善團棺殮入葬。
新普育堂在建立之初,只留養了500多人。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從老普育堂直接轉送過來的。到1915年,新普育堂留養人數已達1100多人,1918年時已有一千三四百人,到1934年,則有將近2000人。1937年以後,由於抗戰爆發,再加上陸伯鴻遇刺身亡,新普育堂的資金日益支絀,留養人數日益減少,1944年時留養有900多人,到1948年時,只留有700多人了。
新普育堂雖規模較大,但畢竟滿足不了民國初年上海社會大規模弱勢羣體的需要,於是堂外救濟就成了救濟方式的補充。堂外救濟主要是在各處設立施醫局。除了本堂設有門診外,新普育堂於1916年還在吳淞、江灣、閘北、楊樹浦添設了分醫局。後來分醫局增加到8處,主要是對窮苦病人施診給藥,它的設立擴大了新普育堂的救助範圍和人數。在新普育堂鼎盛的20世紀二三十年代,僅楊樹浦一處,每年施診給藥就達8萬人,各處每年施診給藥總計達五六十萬人。
廣泛的經費籌集方式
作為民國時期上海最大的收容社會弱者的慈善機構之一,新普育堂沒有政府的扶持是難以建立的。其創辦經費共花去78000多銀元,其中的70%多是官府撥給的銀元,這是陸伯鴻等與各衙門進行多次磋商後爭得的。
新普育堂常年經費主要來自社會捐助、政府補助和自創自收三個方面。社會捐助在新普育堂的經費來源中佔有很大比例。社會捐助分為常年捐助和臨時捐助兩種,既有個人捐助又有團體捐勵。常年捐助指的是一年一次的定額捐款。新普育堂的捐款收入主要依靠臨時性捐助,但這種捐款數目並不穩定。為了彌補經費的不足,新普育堂有時也會在政府福利部門的支持下舉辦慈善足球賽,以擴充經費。自創自收是新普育堂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其中的租金收入是新普育堂重要的、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包括房租和田租收入。新普育堂在普安坊、萬生橋、育德坊、十六鋪等處均有房產。房產地基來自捐助或政府撥給,由新普育堂借款建築房屋後出租,以收取租金。政府補助是新普育堂收入的另一重要來源,也可分為經常性和臨時性補助兩類。當新普育堂捐款收入較少時,政府臨時性補助的力度會更大一些。除了政府公款補助外,一些官廳因為與新普育堂有業務上的往來,每年也給予一定的補助。
傳統的慈善機構,其經費來源基本上來自社會捐款和官款撥助,而新普育堂的經費除了這些外,還有相當一部分來自創收,這種“以收代支”的經費籌集方式是它成功的重要原因。所以到了20世紀20年代,當上海傳統善堂逐漸衰落時,新普育堂卻能得到繼續發展。
與政府機構的互動關係
新普育堂開辦之時,隸屬於上海慈善團,而上海慈善團又是上海市政廳的下屬機構,因此新普育堂建立之初雖為民間紳商獨立經營,但還是帶有很強的官營色彩的。1914年袁世凱上台後,取消了各地的地方自治,作為地方自治機構的上海市政廳也隨之撤銷。這樣,新普育堂逐漸成為一個民間慈善組織。
新普育堂與政府機構之間儘量保持着良好的協作關係。1913年,上海市議會議決,由上海各警務長飭令各處站崗巡警,如見有殘廢丐兒乞憐於市者,立即拘送新普育堂留養醫治。“二次革命”發生後,新普育堂協助政府機構安置了許多因戰爭無家可歸的災民。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批准了上海實業界提出的在上海舉辦“中華國貨展覽會”,以促進中國國貨運動發展之請求。陸伯鴻提出,讓出新普育堂房子和場地,無償提供給展覽會使用。這樣做,既協助政府解決了展覽會選址的問題,又使政府為舉辦展覽會而把新普育堂修繕一新。數月後,中華第一次全國美術展覽會又在上海新普育堂舉行。在1931年的“一·二八”抗戰期間,新普育堂還設置了臨時殘廢醫院救護傷兵。
1937年抗戰爆發後,陸伯鴻遇刺身亡,導致新普育堂的經費極度困難,只能靠一個由教徒組成的慈善團體的募捐活動得以維持,宗教色彩也日益濃厚。抗戰勝利後(注:原文如此,應為解放後 [1]  ),新普育堂被人民政府改建為上海市兒童福利院,重新獲得了新生。(據《文史月刊》) [3] 

新普育堂建設成就

新普育堂初建時有五棟2層樓房,以後不斷擴建,到上海解放時,已有樓房20餘棟。
新普育堂分為男女貧病院、男女老人院、男女殘廢院、男女貧兒院、男女瘋人院、男病犯室、女寄養所、育嬰所、傳染病院、施診所等機構,並附設小學校、習藝所等。收容所設計供1500人使用,實際收容3000人左右。據統計,至民國12年(1923年),新普育堂共收養6021人,其中死亡1258人。自開辦到民國26年(1937年),新普育堂共計收容老幼貧病1.2萬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