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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縣林業局

鎖定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及發展規劃、計劃。
(二)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管理和使用。
中文名
新建縣林業局
地    區
新建縣
類    型
政府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新建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實施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四)對國有林場、所、集體林場、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景觀景點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實行管理。
(五)負責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用材林、防護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的管理並依法由縣政府批准的徵用、佔用林地進行審核;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山林權屬糾紛調處。
(六)組織實施陸生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的建設,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
(八)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以及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建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九)組織、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約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及林木花卉的發展與培育。
(十)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外事和宣傳工作;搞好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退耕還林工作及森林病蟲害的測報防治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建縣林業局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調研、檔案、會議、信息、督查、宣傳、信訪、保密及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二) 計財科
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管理林業基本建設項目、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計劃;負責林業行業統計;監管林業資產及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引進外資和內部審計管理機關財務和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檢查工作。
(三)營林科技科(掛市綠委辦牌子)
編執營林發展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林業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推廣、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林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指導監督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提出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負責林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和調控;審查技改項目,對林區公路實行宏觀管理。
(四) 林政科(掛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外徵佔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森林、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宏觀管理;監督、指導林產品經營者憑證依法經營;負責林產企業的審核工作;核定、控制全市木材、木片出口、出市額度。

新建縣林業局領導信息

潭海龍 縣林業局局長、副書記
夏承良 縣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張金保 縣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謝兆棣 縣林業局副書記、森林公安局長
塗景華 縣林業局黨委委員
熊 強 縣林業局黨委委員
孫水軍 縣林業局黨委委員
李閃金 縣林業局黨委委員
[1] 

新建縣林業局地理位置

地址:建設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