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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新密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2]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密市機構改革方案〉等規定》(鄭辦文﹝2018﹞43號),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和糧食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和糧食物資儲備的集中統一領導。 [2] 
現任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劉彥偉 [1] 
中文名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新密市青屏大街430號 [3]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2] 
現任領導
劉彥偉 [1] 
隸屬機構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
1、強化制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 [2]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研究分析我市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全市財政、金融產業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轉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組織編制和下達市本級政府投資計劃。銜接申請中央、省、鄭州市政性建設資金。審批市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實施市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市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相關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等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擬訂服務業園區的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督導產業集聚區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綜合協調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發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七)推進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協調落實經濟發展工作,組織擬定相關政策。落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八)監測研判全市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擬訂糧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衞生健康、教育、文化廣電和旅遊、文物、體育、人力資源、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促進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落實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推進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年度省市重點項目儲備、遴選工作;負責組織重點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及督查考核評價;負責選定實行代建制的市級政府投資項目。
(十二)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監督日常工作。
(十五)研究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負責對全市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和信息發佈;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儲備、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完善調控價格的宏觀經濟手段;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制定和調整市管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制度並組織實施;受理價格行政複議,依法組織價格聽證。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建議;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責任,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研究提出市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市級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儲存規模、品種、總體佈局及收購、銷售計劃,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棉花黨和食糖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承擔糧油監測預警和信息蒐集、上報、發佈工作。根據全市糧食額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做好糧食和物資儲備財務審計工作。
(十八)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分工

1、與新密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新密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組織編制本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鄭州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新密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與新密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新密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負責糧食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糧食加工與原糧、政策性糧食銷售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3、與新密市衞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擬定本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新密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市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及鄭州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4、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
(1)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明確投資審批、審核的範圍、標準和程序,落實《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行業管理部門承擔各自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職責。
(2)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備案市政府直接投資或資本金注入的項目及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的項目,按權限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規定由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按權限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規定由本市管理的其他項目。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項目須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
(3)涉及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意見,其中行業管理部門承擔審批審核職能的項目,其投資計劃由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
5、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方面的職責分工
(1)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政策,制定統一的制度、規範和程序。
(2)對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備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後,出具審查意見。對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2]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督察督辦、印鑑管理、機要保密、接待聯絡、檔案管理、計劃生育、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經濟綜合科。組織擬定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市宏觀經濟形勢;研究全市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鄭州市定責任目標的銜接、落實,負責市政府目標的制定、分解和考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相關政策建議。
監測研判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研判全市服務業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服務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並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組織擬訂全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統籌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培育發展國民經濟動員中心。
(三)社會事業科。擬訂生活性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年度發展目標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新興服務業的培育規劃,引導新興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提出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基金)安排建議。落實服務業綜合試點工作。規劃佈局全市服務業園區,指導協調服務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及開展年度考核工作;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按規定權限,辦理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統籌推動全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佈局生產性服務業重大項目,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衞生健康、教育、文化廣電和旅遊、文物、體育、人力資源、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提出社會事業方面市統籌建設資金和專項資金項目的安排意見。提出全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按規定權限,辦理社會發展領域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四)投資管理科。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省政府投資、鄭州市政府和安排市級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組織編制和下達市本級政府投資計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權限辦理公共設施、外商投資項目及境外投資項目相關事宜;擬訂全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組織上報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統籌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礎設施佈局並協調實施;綜合分析全市交通運輸運行狀態,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軌道交通建設相關政策;組織或配合編制全市鐵路、民航、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規定權限,辦理相關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擬定全市樞紐經濟、航空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建議;研究並組織實施航空、鐵路、公路以及都市聯運有關綜合性政策和發展規劃。
(五)工業發展科。貫徹實施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綜合分析、協調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工業發展規劃銜接;參與擬訂並推進實施全市先進製造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佈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組織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相關政策,協調推進產業轉型發展;組織推進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按規定權限,辦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組織擬定推進創新創業、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雙創基地、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建議;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與數字經濟協同發展。
研究擬定密新區、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擬訂建設戰略、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新密新區、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擬訂建設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新密新區、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規劃新密新區、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建設重大項目和生產力規劃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專業園區審批備案工作,做好專業園區發展指導工作。
(六)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負責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進行謀劃、篩選和儲備,建立重大項目庫;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綜合考評全市重點項目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協調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市重點項目建設和國家、省、鄭州市在新密項目的督查督辦,綜合考評工作。
(七)資源環保科。擬定全市綠色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綜合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按權限分工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方面具體工作。研究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負責對全市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
(八)物價管理科。監測預測預警全市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預期目標和重要商品價格調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有關價格方面的政策。負責全市價格認定及複核、價格行政調解等工作。落實國家、省電力、成品油、涉農產品價格、建設系統收費等有關價格(收費)政策,做好相關政策的解釋、服務工作;按照價格管理權限,擬定市管重要商品供水、燃氣、熱力價格的改革、調整和核定方案;保障房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政策有關工作;低保户用電、用氣價格補貼。
貫徹落實國家、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研究制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教育收費標準、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醫療廢物處置費收費標準、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規範管理、服務;根據河南省定價目錄,按上級要求擬定調整收費(價格)標準。
落實鄭州市公交(軌道交通)票價、出租汽車運價、道路班車客運票價、相關中介服務、郵政、銀行、電信、廣告、鐵路等經營服務性收費(價格)有關政策;按照規定權限制定和調整經營服務性收費(價格)標準,建立和完善價格聯動機制;根據河南省價格聽證目錄和上級要求,組織召開經營服務性收費(價格)的價格聽證會;按規定指導全市相關經營服務性收費(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價格調節基金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價格管理工作。
(九)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政策措施,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建設和市場交易活動監管,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監督指導和考核工作等。
(十)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科。研究提出市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總體規劃、總量計劃和總體佈局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糧規模、購銷計劃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設施、倉儲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組織城鎮居民及水庫移民區、災區、貧困地區等所需政策性糧食的供應;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工作,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職責;配合開展石油、天然氣儲備管理相關工作。擬訂糧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
研究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行業指導和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和農民種植結構調整;指導糧油產業化經營工作。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種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佈工作;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備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市級儲備糧油和市級事權儲備物資執行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違規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行政審批科。負責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初步設計、重大設計變更和概算調整等審批;監督管理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設計招投標;負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協調建設工程造價有關標準的擬訂。擬定市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十二)信用財貿科。研究分析我市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全市財政、金融產業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轉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記錄。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統籌協調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工作。監測研判全市市場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
(十三)法制科。監督行政執法,依法組織實施行政處罰;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委系統普法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負責依法治市、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協調長輸管線監管工作。
(十四)農村經濟科。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安排意見,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確定市級財政補助性資金項目的投資目標、原則和標準等;按規定權限,辦理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環境整治規劃;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負責審核流域治理的規劃項目和資金申報工作;負責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落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按分工指導區域開放合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五)城市發展科。研究擬訂全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目標任務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等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發展。按規定權限,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組織擬訂和推進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導數字經濟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化建設,按照規定權限,辦理相關信息化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十六)發展規劃科。牽頭推進全市營商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政策措施並推進落實,協調建立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機制和營商環境評價機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佈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發展規劃和服務業類專項規劃;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政策和服務業類專項政策;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全市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工會、共青團、婦女、網格化管理、創文創衞、離退休幹部、精神文明建設及意識形態工作。 [2]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書記1名),中層副職1名。 [2]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劉彥偉 [1]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指南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地址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430號。 [3]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時間

(夏天)上午 08:30——12:00 下午 2:30——18:00
(冬天)上午 08:30——12:00 下午 2:00——17:30 [3] 

新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