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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

(2010年起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

鎖定
2010年起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實現人口、空間結構的兩次轉變,建設城鄉平衡社會。 新型的城市化戰略將實現10個協調發展,目標是使人口與空間實現兩次轉變,即第一次轉變是從農業人口變成城市人口,第二次轉變是城市人口變為郊區人口,實現城鄉平衡。我們認為,理想的新型城市化的模式是以郊區化為主,即郊區人口占50%,中心城區人口占30%,農村和小城鎮人口占20%,人口在三個區域之間可以自由流動,取消户籍限制,建立信用社會。
中文名
新型城市化
實    施
2010年
研究組主持
中國科學院
研究組時間
2012年10月31日
市化報告
《2012中國新型城市化報告》
建    議
10條
城市類型
人口轉移型

新型城市化中國國情

2012年10月31日,由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主持,國務院參事、中科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組長、首席科學家牛文元教授領銜多名專家歷時1年完成的《2012中國新型城市化報告》在北京發佈。這份繼2009年之後專門研究中國新型城市化戰略的第四部年度報告稱,中國城市化率突破50%,必將引起深刻的社會變革,在中國發展進程中是一個重大的指標性信號 [1] 
《2012中國新型城市化報告》介紹説,新中國的城市化發展歷程迄今大致包括1949-1957年城市化起步發展、1958-1965年城市化曲折發展、1966-1978年城市化停滯發展、1979-1984年城市化恢復發展、1985-1991年城市化穩步發展、1992年至今城市化快速發展等6個階段。 [1] 
該報告還揭示指出,當前中國城市化發展存在五大戰略性弊端:一是在世界格局中,中國的城市化明顯滯後於工業化所對應的非匹配;二是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中,明顯地表達出土地城市化快於人口城市化的非規整;三是中國的城市化亟需克服“城市和農村、户籍人口與常住人口”的非公平;四是中國的城市化偏重城市發展的數量和規模,忽略資源和環境的代價,呈現出粗放式生產的非集約;五是中國的城市化必須解決如何進入現代管理制度、消除城市病的非成熟。 [1] 

新型城市化10條建議

●組織研製和實施中國社會現代化路徑圖
●持續推動社會發展模式的兩次轉變(從“城市優先型”向“全面發展型”,從“全面發展型”向“生活質量型”),提高全民生活質量,建設信用管理社會;
●繼續推進國家反貧困戰略,建設沒有“絕對貧困”(按聯合國標準)的國家;
●實施社會福利化戰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諧高效的新型福利國家;
● 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實現人口空間結構的兩次轉變,建設城鄉平衡社會;
●實施社會信息化戰略,實現生活方式的兩次轉變,建設信息化社會;
●實施社會知識化戰略,實現勞動結構的兩次轉變,建設知識化社會;
●普及免費義務教育,逐步普及高等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推進衞生體系現代化,增加公共衞生投入,建設健康長壽型國家;消滅信息鴻溝,提倡終身學習,建設學習型社會。

新型城市化四大目標

●實施社會知識化戰略,建設知識化社會
●普及免費義務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推進衞生體系現代化,建設健康長壽型國家
●消滅信息鴻溝,提倡終身學習,建設學習型社會。

新型城市化基本介紹

一般説來,城市化是人口由農村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城市化水平,通常是以城市人口占這個國家或地區總人口的比例即城市化率表示。這種城市化可以稱之為“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

新型城市化歷史

實際上,城市化是表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綜合性標誌,其複雜程度遠非可以用人口轉移程度來反映的。比如,拉美地區的一些國家城市化程度很高,但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卻不高;又比如,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城市化率超過80%以後,城市人口發生了逆向流動,即人口由市區向郊區迴流,富人們紛紛到郊外居住,人們稱之為“逆城市化”或“郊外化”。顯然,這些國家的城市化率雖然在回落,但經濟社會的發展並沒有停滯,城市化仍是處於發展狀態的。不過,這已經不是人口由農村向城市轉移的城市化,而是另外一種的城市化,這種城市化可以稱之為“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
那麼,在我國,以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所表示的城市化率,是否越高越好呢?恐怕不能一概而論。近十幾年來,我國許多省區大面積地推行“地改市”、“縣改市”、“鄉改鎮”體制,還有一些城市調整了行政區劃,用行政辦法將郊區劃入市區,或者將一些市轄縣整體上改為市轄區,一份文件就在一夜之間把大批農村人口“變成”了城市人口。表面上看,城市人口增加了,城市化率提高了,但是,這種改制或行政區劃調整隻是改變了區域的概念,擴大了一片“概念性市區”,而並沒有改變那裏的經濟社會結構,農村與城市的“二元結構”依然很突出。當然,隨着中心城市的發展,將郊區改為市區,或將轄縣改為轄區也是很必要的,但這並不能表示城市化程度提高了,這些“概念性市區”仍然需要繼續推進城市化,不過,這裏的城市化已經不是“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而應該是“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
所以,城市化的發展形態有兩種模式,或者兩種發展道路:一是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強調的是人口由農村向城市的空間轉移;二是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強調的是地區經濟社會結構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顯然,前者是城市化的初級形態,後者是城市化的高級形態,城市化的發展道路,必然會由初級形態向高級形態轉變,即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必然會走向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
但是,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是否要發展到很高的程度,比如像歐美發達國家那樣,城市化率達到80%以後,才能進入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呢?或者説,在人口轉移型城市化程度還比較低的時候,是否可以同時推進結構轉換的城市化?城市化的兩個階段並非是分隔的,而是有聯繫的,在人口轉移型城市化的同時,也會發生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在結構轉換型城市化的同時,也會發生人口轉移型的城市化。但對我國而言,由於人口總量大,農村人口多,更需要在人口轉移型城市化的同時,加快推進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這種強調結構轉換的城市化,可以稱之為新型城市化的道路
城市化是指人口等生產要素由農村流入城市所引起的經濟社會結構轉化過程。是社會經濟結構發生根本性變革並獲得巨大發展的表現,是衡量一個國家發展水平的主要標誌。即新型城市化是科學城市化。
關於新型城市化的定義研究方面有三種代表性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新型城市化是體現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城市化,集約發展、統籌發展、和諧發展的城市化,堅持以人為本的城市化。
第二種觀點認為新型城市化是人口向城市何轉移,使城人口結構發生變化。“在繼續推進人口轉移型城市化的同時,大力推進結構轉換型的城市化,這樣的城市化道路,稱之為新型城市化道路”
第三種觀點認為城市化包括三個內容:
一是城鎮數量和城鎮人口逐漸增加而農村人口相對減少;城鎮人口在全國和區域總人口的比重不斷上升,農村比例相應下降。
二是城鎮的形態和分佈,由各自獨立的狀況變成聯繫密切的城鎮系統。
三是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斷擴散,農村居民的生活方式日益接近城市居民”第三種觀點認為城市化應當是推動農村發展的城市化。過去我們認為,城市化主要是建設城市和發展城市。因此,“我們應當把城市化建設的着眼點放在農村。這也可以説是反彈琵笆。城市化應當是推動農村發展的城市化。
完整意義上的城市化的科學含義,一個層次是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另一個層次是轉入城市的那部分人的生存條件、生活方式、生活質量等的城市化。前一層次的城市化含義是形式,後一層的城市化含義是內容。我們應當把評價城市化標準的重點放在後一層次上。由於農民和農村是城市化的重要對象,考察中國的城市化還應包括農村居民生存條件、生活質量、生活方式在城市化過程中的提升,即逐步向城市靠近。
從城市化的本質來看,城市化不僅僅是城市人口比重不斷提高的過程,更應該是產業結構轉變、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文明不斷髮展並向廣大農村滲透和傳播、人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農村人口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統一的過程。

新型城市化基本內涵

新型城市化就是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以和諧社會為方向,以全面、協調、和諧、可持續發展為特徵,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羣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市化,全面提升城市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市化路子。
1.集約高效。把新型城市化與新型工業化結合起來集約高效的城市化道路。集約高效就是充分發揮空間聚集,突出循環經濟,提高知識、技術、信息貢獻,強化規模效應,節能降耗,轉變發展方式,建設宜業城市
2.功能完善。把新型城市化與城市現代化集羣化結合起來,走城市功能完善的城市化道路。功能完善就是不斷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不斷完善種類城市功能,不斷培育城市個性,形成城市特色,建設特色城市。
3.社會和諧。把新型城市化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結合起來,走社會和諧的城市化道路。社會和諧就是公平公正,結構穩定,利益協調,充滿活力,安全有序,建設和諧城市。
4.環境友好。把新型城市化與城市生態化結合起來,走環境友好的城市化道路。環境友好就是着力減少污染排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突出城市生態建設,推動城市與自然、人與城市環境和諧相處,建設生態城市。
5、城鄉一體。把新型城市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走城鄉統籌的城市化道路。城鄉統籌就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把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把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推進農村工業化、農業企業化,提高農村城市化水平,促進大城市、中小城市、鎮、村協調發展,建設新農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