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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縣鹽務管理局

鎖定
新化縣鹽務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全縣的食鹽、生產用鹽供應和市場管理。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婁底市鹽務管理局
新化縣鹽業分公司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直屬於婁底市鹽業公司。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中文名
新化縣鹽務管理局
領導班子
趙中華  鍾躍民  鍾躍民
主要職責
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直    屬
婁底市鹽業公司

新化縣鹽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二)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三)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劃指標;
(四)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新化縣鹽務管理局機構設置

綜合辦公室、財務股、運銷股、鹽政股等。

新化縣鹽務管理局領導班子

趙中華:新化縣鹽業分公司經理;
鍾躍民:新化縣鹽業分公司黨委書記,新化縣鹽務管理局局長;
謝 博:新化縣鹽業公司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