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新化縣民政局

鎖定
新化縣民政局是新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4] 
中文名
新化縣民政局
辦公地址
新化縣上渡街道重慶路 [3] 

新化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村(社區)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承擔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承辦公墓報批手續,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行為,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發展。
(八)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協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城鄉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辦縣內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慈善事業的規劃發展、管理、指導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養老服務、社會福利、救助管理、殯葬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新化縣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查督辦、信息宣傳、安全、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綜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涉及民政工作的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黨建辦)
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羣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職責:擬訂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起草社會組織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縣級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直接登記的縣級社會組織黨建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負責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
職責:擬訂城鄉基層羣眾的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監督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區劃地名辦(老區辦)
職責:配合市民政局擬訂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有關辦法,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上報工作,按規定承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行政區劃圖和鎮級行政區域界線詳圖。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地名普查,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承擔縣級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公告。負責革命老區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六)養老服務股
職責: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的擬訂與實施,協調推進全縣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七)兒童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職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縣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管理、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八)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
職責: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慈善協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規劃財務股
職責:負責民政事業費預算、編制、管理、使用和監督,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報表。
(十)法規股
職責: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局來信來訪工作。
(十一)社會救助股
職責: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全縣社會救助政策和體系建設統籌、指導、協調、實施。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督促、指導鄉鎮(街道)開展有關社會救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中央財政補助、省、市級財政安排的有關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協同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六十年代精減下放職工救濟工作。
(十二)婚姻登記管理辦
職責:負責全縣婚姻管理,辦理結婚登記、收養登記、離婚登記、未婚證明,管理全縣婚姻證件和婚姻檔案。
(十三)募捐辦
職責: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監督、管理、使用福利資金。
(十四)慈善服務中心
職能職責:開展慈善慈善宣傳,接收、管理、使用慈善捐贈款物,舉辦、資助慈善公益事業;開展安老助孤、扶貧濟困、捐醫助學等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民政事務服務中心
職能職責: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全縣經營性公墓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益性公墓建設。
(十六)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職能職責: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的採集、查詢、核對工作。
(十七)救助站
職責:負責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八)社會福利院
職責:負責全縣孤棄兒童、城市三無老人的集中供養工作。 [3] 

新化縣民政局領導班子

新化縣民政局局長:陳永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