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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

(一個側重於交易成本的經濟學研究領域)

鎖定
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一個側重於交易成本的經濟學研究領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過程中,沒有被交易主考慮到而損耗掉的成本,譬如討價還價花去的精力與時間,為防止受騙而採取的保險措施等,這些舉動花費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為其範圍涵蓋太廣泛,具體的定義仍有很多説法。
奧利弗·E·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則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命名者。
中    文
新制度經濟學
英    文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NIE)
命名者
奧利弗·E·威廉姆森
領    域
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常用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交易費用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
交易費用是新制度經濟學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費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論文《企業的性質》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認為,交易費用應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產權的費用,發現交易對象和交易價格的費用,討價還價、訂立合同的費用,督促契約條款嚴格履行的費用等等。
交易費用的提出,對於新制度經濟學具有重要意義。由於經濟學是研究稀缺資源配置的,交易費用理論表明交易活動是稀缺的,市場的不確定性導致交易也是冒風險的,因而交易也有代價,從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問題。資源配置問題就是經濟效率問題。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須提高經濟效率,否則舊的制度將會被新的制度所取代。這樣,制度分析才被認為真正納入了經濟學分析之中。

新制度經濟學產權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家一般都認為,產權是一種權利,是一種社會關係,是規定人們相互行為關係的一種規則,並且是社會的基礎性規則。產權經濟學大師阿爾欽認為:“產權是一個社會所強制實施的選擇一種經濟物品的使用的權利。”這揭示了產權的本質是社會關係。在魯賓遜一個人的世界裏,產權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類社會中,人們才必須相互尊重產權。
產權是一個權利束,是一個複數概念,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當一種交易在市場中發生時,就發生了兩束權利的交換。交易中的產權束所包含的內容影響物品的交換價值,這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基本觀點之一。
產權實質上是一套激勵與約束機制。影響和激勵行為,是產權的一個基本功能。新制度經濟學認為,產權安排直接影響資源配置效率,一個社會的經濟績效如何,最終取決於產權安排對個人行為所提供的激勵。

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

科斯運用其首創的交易費用分析工具,對企業的性質以及企業與市場並存於現實經濟世界這一事實做出了先驅性的解釋,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單一生產制度體系——市場機制,拓展為彼此之間存在替代關係的、包括企業與市場的二重生產製度體系。
科斯認為,市場機制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手段,企業也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來,市場機制的運行是有成本的,通過形成一個組織,並允許某個權威(企業家)來支配資源,就能節約某些市場運行成本。交易費用的節省是企業產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場機制的唯一動力。
而企業與市場的邊界在哪裏呢?科斯認為,由於企業管理也是有費用的,企業規模不可能無限擴大,其限度在於:利用企業方式組織交易的成本等於通過市場交易的成本。

新制度經濟學制度變遷理論

制度變遷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內容。其代表人物是諾斯,他強調,技術的革新固然為經濟增長注入了活力,但人們如果沒有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衝動,並通過一系列制度(包括產權制度法律制度等)構建把技術創新的成果鞏固下來,那麼人類社會長期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是不可設想的。總之,諾斯認為,在決定一個國家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方面,制度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制度變遷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對節約交易費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變遷可以理解為一種收益更高的制度對另一種收益較低的制度的替代過程。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構成制度變遷理論的三塊基石。制度變遷理論涉及制度變遷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問題、制度變遷的動力、制度變遷的過程、制度變遷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徑依賴等。
科斯的原創性貢獻,使經濟學從零交易費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費用的現實世界,從而獲得了對現實世界較強的解釋力。經過威廉姆遜等人的發揮和傳播,交易費用理論已經成為新制度經濟學中極富擴張力的理論框架。引入交易費用進行各種經濟學的分析是新制度經濟學對經濟學理論的一個重要貢獻,正交易費用及其相關假定已經構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環境的新制度環境,正在影響許多經濟學家的思維和信念。
一般認為,新制度經濟學是由科斯的《企業的性質》這篇文章所開創的。

新制度經濟學行為假定

1.人類行為動機是雙重的,一方面人們追求財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們又追求非財富最大化(人們往往在財富與非財富之間進行權衡,尋找均衡點,實現非財富價值不能總以犧牲個人財富為代價)。
非財富最大化行為:利他主義意識形態、自願負擔等,非財富最大化往往具有集體主義行為偏好。
個人非財富最大化行為的四種動力:
愛、團結和其他利他主義思想,在家庭、小部族和朋友之類的小羣體起作用; 受到脅迫和威脅; 預期為別人做事可以產生對自己有利的副效應; 心理上得到滿足或至少良心不受責備。
2.人與環境的關係,即有限理性。(人不能對稀缺的世界作出正確的反映)。
原因:
一方面,環境複雜,參與者眾多,信息不完全,不確定性因素多,行業太多,分工太細。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夠,信息太多和太少一樣不理想。如到書店買書,考試劃範圍等,信息太多反而累人,關鍵是要有用的信息。
信息悖論”:信息搜尋不可能達到最佳狀態,因為在搜尋之前不可能知道信息價值。
信息不僅是不完全的,還是不對稱的。又分兩種情況: 一是事前不對稱 ,如買房、看電影等。二是事後不對稱 ,如保險公司與投保人的關係,醫生和病人的關係,許多買賣關係等 。又如:二手車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網上銷售、國有企業虧損等。
另一方面人對環境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無所不知。
3.人的機會主義傾向:即人具有隨機應變、投機取巧、為自己謀求更大利益的行為傾向
人的機會主義的二重性
與冒險、尋找機遇、創新聯繫,對立面是保持現狀;
把成本、費用轉嫁給他人,損人利己。

新制度經濟學關係淵源

新制度經濟學與新古典經濟學的關係

新制度經濟學具有超凡解釋力的原因:放寬了新古典經濟學的一系列假設。具有更強的解釋力。新制度經濟學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的缺陷,但其理論研究的立足點、出發點和歸宿點都是新古典經濟學。諾思説,新制度經濟學保持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稀缺和競爭等理論,修正了理性的假設,引入的時間維

新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的關係

共同點:都強調製度的重要性,都對新古典經濟學忽略制度的非中性以及過分的形式化表示不滿。
不同點:新制度經濟學是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修正和發展。以實際的人出發來研究人,強調研究人、制度和經濟活動三者間的相互關係 。舊制度經濟學儘管對古典經濟理論不滿意,但沒有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

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制度分析的關係

馬克思分析了技術變遷制度變遷間的關係,認為技術變遷決定製度(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諾思認為是制度變遷而不是技術變遷決定經濟增長。
諾思對馬克思評價很高,“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於強調了結構變遷和社會生產潛力產權結構間的矛盾。”(新古典經濟分析櫃架遺漏的東西:制度、產權、國家和意識形態) [1] 

新制度經濟學興起原因

1,一般的西方經濟學認為, 人是理性的人,人的行為是理性的,但事實上資本帶有盲目性的特點;換句話説,人或許是理性的,但人的行為並不一定是理性的,如作為資本家總渴望工人工資低一點而不是高一點;資本家在乎的利潤的多少,而不在乎自己企業的行為污染了社區環境;等等。新制度經濟學對人的假設進行糾正,補充了傳統的經濟學缺陷,提出瞭解決辦法。
2,隨着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社會出現了新的特徵,如人與生態環境的矛盾,人的關係產生了新的社會特點,這些是一般經濟學所忽視的,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就是人、組織、社會之間的行為關係和規則,也就是新制度經濟學所研究的制度問題。 [2] 

新制度經濟學命名者

新制度經濟學的名字是奧利弗·E·威廉姆森命名的 [3]  ,在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一個所謂的新制度學派,之所以有一個新字冠在前頭,主要是為了和以凡伯倫康芒斯、密切爾為首的老制度學派相區分。老制度學派曾一度在美國成為主流,那是大蕭條之後的幾年裏,馬歇爾和凱恩斯之間的過度時期,迷茫的美國人對自己國人的思想第一次重視,但是,可是説舊制度學派幾乎沒有給現代經濟學留下多少東西,也許正如科斯所説他們本來也不願留下些什麼。科斯在1998年的AER上發表的《關於新制度經濟學》一文中説:“老制度經濟學的代表康芒斯、密切爾等都是一些充滿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們卻是反理論的,他們留給後人的是一堆毫無理論價值的實際資料,很少有東西被繼承下來。”雖然其中的代表人物都曾一度在美國經濟學家中聲名顯赫,但對現代經濟學範式的影響幾乎看不到。

新制度經濟學研究對象

科斯,“當代制度經濟學應該從人的實際出發來研究人,實際的人在由現實制度所賦予的制約條件中活動”。
諾思,“制度經濟學的目標是研究制度演進背景下,人們如何在現實世界中作出決定和這些決定又如何改變世界。”
他們的共同點:強調研究人、制度與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
簡單的講,新制度經濟學就是用經濟學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經濟學。
正統經濟理論的三大柱石是:天賦要素、技術、偏好。
制度是經濟理論的第四大柱石。

新制度經濟學情形

然而,新制度經濟學(NIE)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們非常活躍,而且也逐漸得到了主流的承認。1986年,馬修斯(Matthews)就任皇家學會主席的演説中提到:“在我們的學科領域裏,制度的經濟分析已經成為一個極為活躍的研究領域。”(Matthews,1986)在他看來,NIE所以能夠如此,主要是他提出了兩個有意義的命題,第一,制度是重要的,第二,制度現象將影響經濟理論工具的分析。對於第一點來説,倒算不上是新制度分析的功勞,因為無論新舊,兩派都強調製度是重要的。因此在我看來,NIE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其關鍵之處還是在於它為經濟分析提供了一種更為真實可行,更為敏鋭的視角。阿羅(1987)説:“我思索新制度經濟學運動的一個答案。它並沒有為傳統的經濟學問題——資源分配和效用度量——提供一個新的答案,但他回答了一些新問題,為什麼制度是這種方式出現而不是其他呢:它融入了經濟史,但卻提供了比傳統的方法更為尖鋭(微觀分析)的推理方式。”

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方法

企業的性質 企業的性質
那麼,這又是一種什麼樣的獨特視角呢,是一種什麼樣的微觀分析方法呢?張五常在1991年的這篇關於新制度經濟學的文章中開篇就講到了這種變化。在新古典框架裏,“在瓦爾拉斯(Walras)範式中,所有的行動權利被隱含地假定為自由的、簡單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賣商和監督人的服務都被假定為不花任何費用的。因此就不存在律師,沒有經紀人,沒有銀行,沒有官員,沒有企業家,沒有警察,而且實際上也沒有任何一類組織。”而新古典大家馬歇爾又過於急噪,總是太想把經濟學象心理學、生物學那樣擠入科學的殿堂,雖然他“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長期的與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迴避了許多問題。”在此以後,人們就在這樣的基礎上展開了經濟學大廈的工程建設,力圖從效用理論局部均衡一般均衡各個方面將新古典的大廈夯實,使得經濟學以一種嚴謹的形式美展現在世人面前,它自己也急不可待的自我宣稱自己是最接近自然科學性質的社會科學,是最成熟的。然而,這一切在20世紀5、60年代開始發生變化,奈特早在1924年就已經提出了不確定性概念,西蒙(1953)的有限理性,科斯(1937)、(1960)的交易費用範式和社會成本問題,哈耶克(1937,1945)的關於知識問題的討論,以及迪克萊特對反壟斷的口述傳統都對新古典造成了衝擊。正如科斯所批評的那樣,經濟學不應該只是一堆分析工具,儘管他們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應該是它的研究內容或論題,“我想經濟學家最重要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度!”(1998)如此以來,我們就不難看出新制度經濟學本身正是在不滿新古典日益成為一門抽象的語言而喪失了實際內容方面而興起的,這個學派既吸收了傳統的一些經濟分析方法,又有自己的分析範式。

新制度經濟學制度與價格

任何制度的運行都需要成本,價格機制也是制度之一種,它的運行同樣如此,但價格機制仍有它顯著的優越之處。
任何一個社會,人們都不再是自給自足的,人與人之間既合作又競爭,因為資源相對於人類的需要來説總是不足,所以競爭和稀缺是同義的。如果沒有一定的規則,或稱為產權或稱為制度,無疑人們是無法走出霍布斯叢林的。這是一種困境。我們姑且不在此討論霍布斯、盧梭以及洛克的思想,因為那顯然是屬於政治學的範疇,我們只來考慮分析制度的績效。討論績效,必然要假定人們已經走出了叢林狀態。
然而,即便產權確定了,卻有着多種不同的表現形式來表達產權人的需要,競爭的產權規則本身就是千差萬別的。這些方式中,價格機制只是其中的一種。只不過,它的績效最高,相對於租金消散所帶來的人們的成本來説,是最低的。我們從這裏開始談起。
租金是對使用資源的一種支付,這種支付就是一定制度安排下我們為滿足最終享受收入而必須花費的成本,最早的租金概念專指地租。李嘉圖當年的概念是隻土地使用的價格,它不隨人們的需求的改變而改變供給狀況,因為供給根本缺乏彈性。其實,相對於人們的需求而言,幾乎只要存在競爭就必然存在這種供給的缺乏彈性。那麼,對這些稀缺資源的分配就必須通過一種機制來完成。在歷史乃至現代,這樣的機制都是多種多樣的,比如古代的九品中正制就是對稀缺的政治資源的分配,機關裏的論資排輩現象等等也是如此。其實,這和男人憑氣力、女人憑容貌來排列本質上講並無二致。雖然這些制度在現實生活中一再為人們所行使,但人們的代價有的時候常常會十分高昂,這一代價就是租金的消散。我舉一個誇張的例子,在電影《唐伯虎點秋香》中,唐伯虎為進華府親近秋香假裝賣身葬父,而另有一位則假裝賣身葬全家,二人都想進華府,但石榴姐手中卻只有一個名額,於是競爭勢在難免。石榴姐自稱心腸軟,見不得別人家慘,於是二人就制定了一個相互比誰更慘的競爭規則,結果大家都知道,兩個人的成本都是十分高昂的,唐伯虎為此打斷了自己的胳膊,而另一位哥們竟然因此而命喪黃泉。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租金的消散是非常之大的。這和排隊成本一樣,只不過它更誇張,都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它只是要達到最後分配的目的,即一個均衡狀態而已。如果石榴姐的心腸沒那麼軟,而是很黑,讓二人出價競爭,租金就不會消散,結局也不會這麼悲慘。因此,我們可以説,任何不採用價格或使得價格扭曲的情況,總會有另一種規則來代替它,但是代價會十分高昂。正如哈耶克(1945)所説:價格機制是人類的一個偉大發明,也許是所有發明中最偉大的。
可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有些時候人類偏就是選擇了非價格的配置規則,正如張五常(1974)所説“租金消散能導致均衡的觀點是一種機械演習,不是經濟學命題”,我們要解釋的是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種制度安排,於是,接下來就引出了年輕的科斯當年的問題。

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的性質與交易成本

如果象我們上一節所言,那麼價格機制就應該是最佳的,“看不見的手”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新古典辛苦了幾十年,無非也是想把這一思想更為理論化、系統化,基礎更為堅實。然而,真實世界比理論顯然要複雜的多,人類的智慧與上帝相比,也許根本就是上帝跟人類開的一個玩笑。1930年代,一位大三的學生科斯拿到獎學金從英國來到新大陸,並巧妙的參觀了福特的汽車公司——這是那個時代最偉大的公司之一,於是科斯開始問了他的兩個問題:一、既然“黑板經濟學”告訴我們價格體系如此有效,那麼為什麼現代經濟裏還有依賴行政命令運行的企業的存在呢?二、企業的邊界在哪裏,也就是説企業在市場的大海中在什麼樣的規模下被確定呢?
1937年科斯在文稿寫成四年後終於發表,這就是《企業的性質》一文。科斯首先表明,其實在新古典經濟學家那裏並沒有對企業問題視而不見,新古典並不比古典經濟學更狹隘,但他認為,那些重視及解釋都不能回答他提出的問題。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還有奈特的觀點。
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
奈特利用風險和不確定性來作為工具進行分析,並一定程度上解釋了企業的產生。風險是人們可知其概率分佈的一種不確定,但是人們可以根據過去推測未來的可能性,而不確定性則意味着人類的無知,因為不確定性表示着人們根本無法預知沒有發生過的將來事件,它是嶄新的過去從來沒有過的。根據這樣的分析工具,奈特認為,在現實世界中總有少數人,他們具有風險偏好的性質,勇於承擔責任,勇於拓新,勇於為利潤的生成而不懈努力;而絕大部分人是風險規避和中性的,他們願意交出自己的權利讓風險偏好者指揮他們,但條件是偏好者-企業家要確定的保證他們的薪水,於是,公司就在這樣的權利劃分中成立了。這是《風險、不確定性和利潤》一書中的思想。但科斯不認同,他一方面認為奈特也承認管理者(非企業家)也負有日常管理的責任,這一現象奈特無法解釋,奈特的分析無法給管理者以地位;另一方面,科斯認為如果僅僅只是風險偏好不同,那麼僱主和僱員之間也完全可以通過契約的方式來以市場完成之。
科斯認為,企業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市場價格機制的運作並非是無成本的,這個成本就是價格發現的成本,只有這一成本小於企業的組織成本時,人們才會通過市場來完成。這個成本就是科斯首創,在新制度經濟學中大行其道的交易成本,這一概念我們稍後再談,下面我們還是先來科斯的第二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規模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是之後幾十年NIE乃至主流學者們不斷追問的一個問題。科斯的答案比較簡單,這就是那幾個著名的圈圈,他説,在一個城鎮的消費中心A的外圍有產業B、C,如果我們的企業處在外環C處,那麼在交易成本邊際上高於組織成本時,企業就在環內擴張,這就是規模效應,而這種擴張會帶來規模的進一步擴大,會增加管理的難度,以至於大於了市場交易成本,那麼企業的邊界在橫向上就會被確定;而向內環B的擴張也是如此,即與B的市場交易成本與合併後的組織成本相比較,邊界也可以通過邊際分析確定。應該説,科斯的這個分析是非常清晰的,因為他借用了交易成本範式,而交易成本則是一個應該加以解釋的概念。許多經濟學家不滿意科斯的分析也常常是從這個角度來非難的,的確,如果我們不能很好的定義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這裏的分析顯然會顯得空泛。後來的對縱向橫向一體化的分析幾十年間絡繹不絕,其中最有名的有威廉姆森的資產專用性分析和套牢問題(HOLD-UP),也有哈特提出的核心資產剩餘控制權概念,由於篇幅所限,我們就不進一步討論了。

新制度經濟學動態分析方法

新制度經濟學採用的是動態分析法,而不是一般經濟學的靜態分析法,這個理論方法來自於德國曆史學派。德國曆史學派認為歷史是連貫的運動,而不是靜態的,傳統經濟學運用的是靜態分析法,這是新制度經濟學與其他經濟學的重要區別之一。
作為二十世紀經濟學一支突起的異軍,新制度經濟學它的起點是大家公認的科斯教授1937年的那篇短文《企業的性質》。之後幾十年間,儘管有奧利弗·威廉姆茨等經濟學家呼籲人們重視這個方法,但經濟學家似乎對這篇文章視而不見,直到1959、1960年科斯的另兩篇宏文《社會的成本》問世之後,他的思想才逐漸被大家注意,然而,即便如此,仍然是引用者多而深入研究者少。對此,科斯常有抱怨之詞。但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一些大經濟學家認為1937年的文章太過空泛,從邏輯上看雖然無懈可擊,畢竟難以操作。當然張五常先生肯定對此觀點不以為然,他認為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它是後來1960年文章的源頭。
康芒斯、範博倫等老一代的制度經濟學家,對於制度的批判多是從社會道德倫理,科斯認為此舉降低了自身的價值作用,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過少。

新制度經濟學他人觀點

對於這兩個問題,我們看到解釋交易成本這個概念是多麼重要。但在簡單討論它之前,我們還是有必要略微提一下阿爾欽和德姆塞茨(1972)的觀點,就是隊生產問題。阿爾欽和德姆塞茨不認同科斯,認為根本不存在一個企業內的“權威”(authority)的問題,企業內的僱主與僱員和雜貨店的老闆與顧客之間的關係並無二致,企業之所以出現,全是因為隊生產的需要。完成一件工作,由於分工的原因不可能不合作,而合作通常會面臨對努力的計量和監督兩個問題。對於許多工作來説,計量問題幾乎無法解決,因為努力程度有的時候很難觀察,這需要一個監督人,而且我們還要給這個人以剩餘的收入權,使他有動力防止人們的偷懶而不是合謀。於是,企業家出現了,企業也因之產生。在他們1972年文章裏,他們還討論了諸種企業的類型,並得出了企業作為市場上的信息蒐集場所的結論。對於這個觀點,張五常一直無法認同(1991),他認為他們二人的分析在假設上就是不必要的,偷懶和理性是重複,本着奧卡姆剃刀的原則,張五常認為這一分析全無必要。這中不用交易成本範式所進行的分析骨子裏並沒有脱離開,計量和監督問題,本身就是信息成本問題,而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的一個重要部分。他們二人只從生產的角度談論企業,似乎並不足以解釋企業的存在。
我們開始討論交易成本。老實説,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極難理清。羅賓斯説:“一個定義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通常要從該定義的實際運用中尋找。”但是,在交易成本的運用中各人的理解也全然不一致。科斯在他對張五常1991年文章的評論中寫道:“如果在個人之間交換的可能性被引進這種伊甸園,一系列新的活動將不得不接受。購買者和出售者將彼此尋找:購買者想知道供應商所能提供的,而供應商想知道購買者想購買的;雙方都想知道另一方做生意的價格,對此要進行談判,簽訂契約,確定他們觀察到的條款是否無誤,等等。市場將會建立起來,專業的代銷商和經紀人將出現以助於交易過程。所有這些活動的成本就是我叫做交易成本的東西。”在科斯的文章中,他的這個定義是合適的。但張五常並不這麼認為,在他的《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嗎?》一書中,他認為交易成本應該是魯濱遜世界裏不存在的一切費用,他更樂於稱之為制度成本。這樣以來,在他看來,文革中的背語錄,表忠心,跳忠字舞都是交易成本。這樣的定義顯然和科斯的定義相去甚遠。威廉姆森則從有限理性和投機出發來論述交易成本的意義,人們由於有限理性,常常難以確切知道未來及他人的決策,因此需要測量成本和簽定契約的成本,同時,人們又是會欺詐的,狡猾的,有投機行為,因此還需要監督,這幾乎和阿爾欽與德姆塞茨的觀點有些類似。此外還有阿羅“經濟系統運行的成本”以及巴澤爾“產權換手的成本”之類的概念,無不是出於自己的運用方便來定義之。由此,我們可以略微知道,在當今的新制度經濟學中,對交易成本還有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至少不存在一個大家廣泛接受的交易成本概念,這或許就是威廉姆森(2000)所稱的多元化。大家都是從自己的應用角度出發來談論這一概念,莫衷一是。

新制度經濟學發現價格交易的成本

對此,我認為,交易成本其實是人們為了使他人的行為可預期而付出的一種費用。仔細分析一下,以上的所有定義都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科斯的發現價格的成本,無非也是人們為確定下次交易對方的行為、地點時間等而付出的費用,張五常所眼的歐洲的教堂和中國的忠孝禮儀制度等是交易成本,也是為了使人們的行為在大家能共知的軌道運行,大家形成共識,使得我們彼此的計劃一致,這樣我們的交易就可以在同一個平台上進行。如果對方常常欺騙,行為不可預期,我們就必須制定出一系列的或明或暗的規則來限制和懲罰這種行為,所有的這些花費都是交易成本。
總之,我覺得不存在交易成本增或減的問題,只存在能否使得大家的預期相互確定一致的這樣的制度安排,因此,我們評價哪個交易成本高或低必須基於這樣的基礎。

新制度經濟學社會成本與科斯定理

我無法確切的知道社會成本的含義,也許這是一個福利經濟學的重要命題。我們開宗明義,一開始就來入手討論科斯的那篇宏文《社會成本問題》。其實,這篇文章遠不如《聯邦通訊委員會》好讀,而且思想大體上已在後者中披露,其所舉的例子也遠比牛與麥子更為適當,因為空中的電波是很難觀察到是誰侵犯了誰,法官在這點上往往和經濟學家一樣也清醒不了多少,但為了分析的方便,我們仍然來舉牛和麥子的例子。
簡短地説,不論牛或麥子的產權歸誰所有,只要在私有產權之下,自由交易在無交易成本的情況下總是得以實行,那麼由牛吃麥子,而非扎籬笆總可以使得雙方的利益增進,分析的方法仍然是邊際分析。只不過比庇古要明白的多,庇古借用外部性這樣的概念得到的結論倫理上的含義太過濃厚,恐怕在借用這一概念之先,庇古先生心中早已經有了答案。

新制度經濟學產權的重要性

的確,在《聯邦通訊委員會》一文中,科斯尤其強調產權的重要性,他甚至得出這樣的結論:產權的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必要前提。我們不能否認這一點,因為在波段這樣的市場上,產權無法清楚的界定是一個大問題。但是,即使產權界定不明確,如果交易成本為0,大家也是可以得出相同的結論的(張五常,1982),但真實世界從來不會有交易成本為0這樣的情況出現,因此,權利的界定顯得異常重要。之後斯帝格勒的那個科斯定理的定義,顯然與此有些差別。那個定理的一個經典的表達是:無論產權誰屬,只要交易成本為零,帕累託條件總是可以達到的。這樣以來,常常誤導經濟學家認為重要交易成本為零,產權不重要,這正好是南轅北轍。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認為上述科斯定理的反命題也是正確的呢:只要產權清晰,不論交易成本為何,帕累托最優總可以實現。直覺告訴我們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清晰的產權如果面臨巨大的交易成本,福利不一定能夠最大化。
如果我們跟着去討論權利和交易成本的關係問題,我認為這是誤入泥潭,空泛的討論無助於任何實際問題的解決。在現實世界中,我們首先要明白一點,交易成本從來都不可能為0,因為其他人和我們的認識建立在相同的可預期的基礎之上從是不免費的,所以這一點根本無須討論。要討論的,在我看來正是張五常認為的比成本更抽象的權利,但我認為,權利的結構的確定應該是社會成本問題的核心。如果這一結構確定的話,交易的實現總是可能的,因為我們總可以通過交易確定彼此的權利邊界。在這裏,我還是很贊同張五常的這句話:“科斯的工作促使我們拓展了制度分析約束條件。他的貢獻並不在於什麼定理,相反,他提供了一種新的方法,一種新的角度,能在不同的視角下,透視各種經濟現象。那些認為科斯的論點是同義反復的人,必定是忘記了絕大多數重要的科學發現是從某些同義反復開始的。一種邏輯必定只是一種定義,但它也只是從一種角度看問題的。科斯所理解的世界總是現實的世界,而且直到他知道了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時,我們中的大多數人才知道它是這樣的有趣。”我們來看這樣一個實際的案例,也許它揭示給我們的信息遠比那個所謂的定理跟多的多。
青年時報》 2003年6月12號 星期四 民間調查版
紹興縣馬鞍鎮湖安村橋下夫自然村,自從2000年12月以來村民就飽受湖山石料場的炮聲之苦,許多村民的房子都因此出現了裂痕,有的時候石頭被崩出來也讓村民受盡了驚嚇,甚至村民傅華婷的兒子要結婚,對方父母認為這樣的環境無法讓女兒居住而不讓自己的女兒過門。嚴重影響了該村村民的生活。但湖山石料場的場長韓軍也是頗感委屈,他有一堆各類證件,有合法的手續保證自己的權利是合法的,他對生產的安全也非常重視。他本人也承認對村民造成了傷害,決定給自然村村民每人1000元的補償,但只有8户人家收了錢,大家對價格可能不太滿意。這件事情向縣鎮有關機關反映過,石料場亦遵從了意見書,作出了很多犧牲,受到了不少損失。但問題併為解決,該自然村24名婦女從5月29日起開始,在石料場門口攔車,他們意欲阻止石料場施工。6月2日,雙方發生了爭執和打鬥,各有受傷和損失。儘管當地的多個石料場和老百姓有矛盾,但一直無法得到解決,因為馬鞍鎮地靠杭州灣濱海工業區以及圍海造田,都需要大量石料,所以雙方矛盾雖多,但石料場的生意依然紅火。
如何來分析這一案例?應該説,石料場的產權是界定清晰了的,鎮政府和該石料場簽訂的五年合同,五年內石料場有權開採山石,那麼,村民呢?村民也有享受安靜的居家生活的權利,雙方的權利界定的十分清楚。如果按照庇古的分析,我們應該罰石料場,但這根本無濟於事,首先政府也需要石料場的石料供給,村民的權利應該保護,但為了正常的生產和工程開發,石料場的權利也應該保護啊?所以,外部性的概念在這裏就遇到了困境,手心手背都是肉啊。那麼,按照科斯的方法又會如何呢?按道理,只要雙方就價格達成一致是完全可以由牛和麥子的例子中得到相類似的結論的。但是,我們要看到與村民就價格的訂約成本實在很高,很可能高過石料場的底線,因為,談判是要一家一家的進行的,很可能有的人對平靜生活的要價很高才肯放棄,而所有的人又都會按這一高價成交,所以,交易成本可謂極高,因為預期要一致實在要付出更高的代價。使村民遷徙的成本也很高,石料場遷徙更不可能,他幾乎得不到補償,因為村民是不可能補償給石料場的。這也是個悖論。這個案例是我們認識到,在產權的背後,在交易成本的背後,應該還隱藏着其他的因素,對權利的保障所受到的影響往往並非雙方的,而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原因。

新制度經濟學企業契約安排

討論這個問題,可能會和第二部分有重合之處,我們應該清楚的看到契約理論近幾十年的飛速發展並非偶然,早我看來這一變化是權利的選擇和治理問題逐步走到前台的結果。
科斯早在1937年的文章裏就曾提到,他認為企業作為一個契約替代了市場上的一系列契約。張五常根據計件契約(1983)的考察,認識到要素市場產品市場並非完全可分,因此認為要素契約替代了產品契約的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張五常的困境。他主張認真研究可觀察的契約和制度安排,並且説:“這就是什麼是重要的;在我們的社會中,生產和交易活動通過契約組織起來,在沒有考慮到契約安排的情況下,總的來説,這些活動在我們的分析中被忽視了。當契約或制度安排改變以後,生產和交易活動也要變化。因此,如果制度或契約安排被忽略,經濟分析的預測力就會下降。”但他同時又説:“然而,契約或制度安排,是經濟行為的一部分。它們自己也需要説明。”“對制度研究興趣的迅速增長,是最受歡迎的。然而,就我的觀點來看,許多著作許諾的多,履行的少,所採用的某些方法並沒有什麼成效,這令人失望的主要原因肯定有賴於付出巨大努力去探索制度安排的具體形式。如果我們不知道它是什麼,我們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釋它。對於制度安排或契約安排的觀察並不像數據那樣簡單,世界太複雜了。”(張五常,1991)這一聲嘆息並不能抹去問題的依然存在。
如果我們僅只看到一堆堆的契約的存在,我們很可能會完全看不到企業到底在哪兒,在張五常的《經濟解釋·卷三》中張五常堅持企業並不確實存在的觀點,而科斯乃至阿爾欽都不同意他的這個判斷。我們還記得他1983年文章的結尾所寫的他在香港擦皮鞋的故事,的確在這裏我們看不到企業的影子,只看到兩個小孩之間的契約。微微觀的分析方法在這裏成了這樣的一幅圖景,一個試圖描繪藍鯨的整體特徵的科學家騎在藍鯨的背上拿一個放大鏡來觀察藍鯨。這樣的預測我們同樣無法相信。

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的契約理論發展

企業的契約理論發展十分迅速,這實在不是這篇簡短而寬泛的文章所能介紹的。最值得注意的也許還是哈特的不完全契約理論,但這同樣不能輕鬆的寫明白,只好暫時打住。
總之,我認為研究微觀層次上的企業,我們的尺度應該拿捏準確,統計也許總不真實,但有助於我們獲取整體的印象,增強理論的預測力,而如果總是解釋特定的契約形成,我實在不能清楚的確信它的預測能力。是啊,世界太複雜了,因為你總是從沙粒看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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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名著譯叢 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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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新制度經濟學前沿》
“這本文集彙集了一流學者們所寫的文章,讀來引人入勝,內容橫跨全球而又融會古今,對制度和經濟績效的關係進行了豐富多彩的分析。它大膽地擴展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領域,使之不僅包括經濟組織的性質及其持續性,而且還包括它與信念、文化和人類學習能力的交互作用。”
——詹姆斯·奧特(James Alt),哈佛 大學,坎布里奇,馬薩諸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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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弗裏基(John Ferejohn),胡佛研究所斯坦福大學加利福尼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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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爾·摩柯爾(Joel Mokyr),西北大學經濟與歷史系,羅伯特·H·施特,勞斯藝術與科學教授,埃文斯通,伊利諾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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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作者:國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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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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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體例新穎,內容全面,適合經濟管理類專業高年級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同時對於制度經濟學領域的研究人員也具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