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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分析法學

鎖定
新分析法學(new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20世紀60年代形成的法學主張,代表人物為英國的哈特。在與自然法學的論爭中逐漸趨於成熟。主張區分法律與道德,即把實在法與正義法或理想法區分開來。認為正義法或理想法是自然法的對象,而法理學的研究範圍是分析實在法的共同概念。但反對把法律看成人們的行為應該遵守的命令。 [1] 
中文名
新分析法學
外文名
new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定    義
20 世紀60年代形成的法學主張
代表人物
哈特
實際上是承認法律不完全是國家的命令表現出對主張法律應符合於正義和道德的自然法的讓步。還採取邏輯實證主義的語言分析方法,根據具體的經驗情況來分析概念,如哈特曾對義務、主體、法人等法律概念作了根據具體情況的重新分析。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