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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革新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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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革新申義》是傅斯年所著作品,出自於《傅斯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名稱
文學革新申義
作    者
傅斯年
創作年代
近代
作品出處
傅斯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文學革新申義作品原文

中國文學之革新,醖釀已十餘年。去冬胡適之先生草具其旨,揭於《新青年》,而陳獨秀先生和之。時會所演,從風者多矣。蒙以為此個問題,含有兩面。其一,對於過去文學之信仰心,加以破壞。其二,對於未來文學之建設,加以精密之研究。過去文學,乃歷史上之出產品。其不全容於今日,自不待智者而後明。故破壞一端,在今日似成過去,但於建設上討論而已。然以愚近中所接觸者言之,國人於此抱懷疑之念者至多。惡之深者,斥為邪説;稍能容者,亦以為異説高論,而不知其為時勢所造成之必然事實。國人狃於習俗,此類恆情,原無足怪。然欲求新説之推行,自必於舊者之不合時宜處,重申詳繹,方可奏功。然則破壞一端,尚未完全過去。此篇所説,原無宏旨,不過反覆言之,期於共喻而已。
本篇所陳,紛雜無次,綜其大旨,不外三端。一、為理論上之研究。就文學性質上以立論,而證其本為不佳者。二、為歷史上之研究。泛察中國文學升降之歷史,而知變古者恆居上乘,循古者必成文弊。三、為時勢上之研究。今日時勢,異乎往者[昔]。文學一道,亦應有新陳代謝作用為時勢所促,生於茲時也。此外偶有所涉,皆為附屬之義。
今試作文學之界説曰:“文學者,羣類精神上之出產品,而表以文字者也。”此界説中有“羣類精神”上出產品之總(Genus)與“表以文字”之差(Difference)。歷以論理形式,尚無舛謬。文學之內情本為精神上之出產品,其寄託之外形本為文字。故就質料言之,此界説亦能成立。既認此界説為成立,則文學之宜革不宜守,不待深思而解矣。文學特精神上出產品之一耳(Genus必為複數)。它若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皆羣類精神上出產品也。以羣類精神為總綱,而文學與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為其支流。以羣類精神為原因,而文學與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為其結果。文學既與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同探本於一源,則文學必與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交互之間有相聯之關係。易言之,即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之性質皆為可變者,文學亦應為可變者。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為時勢所迫概行變遷,則文學亦應隨之以變遷,不容獨自保守也。今知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性質本為變遷者,則文學可因旁證以審其必為變遷者。今日中國之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皆為時勢所挾大經變化,則文學一物,不容不變。更就具體方面舉例言之,中國今日革君主而定共和,則昔日文學中與君主政體有關係之點,若頌揚鋪陳之類,理宜廢除。中國今日除閉關而取開放,歐洲文化輸入東土,則歐洲文學中優點為中土所無者,理宜採納。中國今日理古的學術已成過去,開後的學術將次發展,則於重記憶的古典文字,理宜洗濯;尚思想的益智文學,理宜孳衍。且文學之用,在所以宣達心意。心意者,一人對於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一切心外景象所起之心識作用也。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一切心外景象俱隨時變遷,則今人之心意,自不能與古人同。而以古人之文學達之,其應必至於窮。無可疑者。知政治、社會、風俗、學術等應為今日的而非歷史的,則文學亦應為今日的而非歷史的。晚周有晚周特殊之政俗,遂有晚周特殊之文學;兩漢有兩漢特殊之政俗,遂有兩漢特殊之文學;南朝有南朝特殊之風[政]俗,遂有南朝特殊之文學。降及後代,莫不如此。此理至明也。 [1]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文學革新申義作者簡介

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東聊城人。1913—1919年在北京大學預科、本科學習。北大畢業後,赴英、德留學七載。1926年底回國,1927年任中山大學文科主任及歷史、中文兩系主任。1928年中央研究院成立後,創辦歷史語言研究所,任該所所長達二十三年之久。1930年代在北大兼任教授。抗戰時期,先後擔任北大文科研究所所長、中研院總幹事、西南聯大校務委員等職,並同時出任第一至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炮轟孔祥熙、宋子文,震撼朝野,有“傅大炮”之譽。抗戰勝利後,出任北京大學代理校長,主持繁重的北大復員工作。1948年底被任命為台灣大學校長,最終“歸骨于田橫之島”。編者簡介歐陽哲生,1962年5月生於湖南省長沙市,現為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曾赴美國伊利諾伊州立大學、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日本東京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台灣“中研院”近代史所等處訪學。主要著作有:《自由主義之累——胡適思想之現代闡釋》、《二十世紀中國文化》、《嚴復評傳》、《科學與政治——丁文江研究》、《探尋胡適的精神世界》、《五四運動的歷史詮釋》、《傅斯年一生志業研究》等。編有《胡適文集》(12冊)等多種文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