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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發展

鎖定
文學的發展是隨着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文學的內容、形式以及創作方法等,都要受到一定時代的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在文學發展的歷史長河中,呈現出紛紜複雜的現象。研究文學的發展,就是用歷史的觀點考察文學現象,探討其發展的原因及規律,從而對文學的發展作出科學的説明。
中文名
文學的發展
外文名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terature
定    義
是隨着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文學的內容、形式以及創作方法等,都要受到一定時代的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

文學的發展古代文學

中國古代有關文學發展的理論在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最早對文學的發展提出較為系統的理論觀點的,是劉勰的<文心雕龍>。劉勰在<時序>篇中指出:“時運交移,質文代變”,“歌謠文理,與世推移”,“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劉勰首次提出“時序”這個命題,説明時代社會條件的演變,制約着文學的發展;他並從這一觀點出發,論述了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學面貌和特色。同時,劉勰又注意到文學發展本身繼承與革新的關係,專門寫了一篇《通變》,指出文學有相通的傳統,又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變則可久,通則不乏”,因而需要“望今制奇,參古定法”。“通變”的基本原則和方法是“憑情以會通,負氣以適變”,也就是説,要在表達思想感情的基礎上去繼承和創新。蕭子顯的<南齊書·文學傳論>也強調了文學發展中的繼承和創新的重要性,指出“若無新變,不能代雄”。劉勰等人的研究,為文學發展的理論奠定了基礎,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明代袁宏道在《雪濤閣集序》中説:“文之不能不古而今也,時使之也。”清代葉燮在<原詩>中以文學史的事實論證了文學演變的規律,指出文學的發展就其總的趨向來説是逐步向前推進的,而就其發展的過程而言則“其間或有因變而得盛着,然亦不能無因變而益衰者”,所以變而衰,即是由於泥古或追新而不善於掌握“通變”的緣故。這就對“通變”説作了進一步的發展。

文學的發展馬克思觀點

馬克思主義有關文學發展的基本觀點馬克思主義文學理論科學地説明了文學的發展規律。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深刻地揭示了文學藝術的社會意識形態性質,進而指明瞭文學藝術的發展同生產力、經濟基礎以及上層建築各部門之間複雜的辯證的關係。他們指出,一定社會的精神生產,包括文學藝術,都是以一定社會的物質生產為基礎的,但物質生產的發展與藝術生產的發展又不是簡單地成比例的,它們之間存在着“不平衡關係”(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他們雖然強調經濟基礎對於意識形態的決定作用,但並沒有把文學藝術發展的社會原因僅僅歸結為經濟基礎,而是同時強調了上層建築之間的交互作用,指出:“政治、法律、哲學、宗教、文學、藝術等的發展是以經濟發展為基礎的。但是,它們又都互相影響並對經濟基礎發生影響。並不是只有經濟狀況才是原因,才是積極的,而其餘一切都不過是消極的結果。這是在歸根到底不斷為自己開闢道路的經濟必然性的基礎上的互相作用。”(恩格斯《致符·博爾吉烏斯》)這就説明了影響文學藝術發展的原因是複雜的,多層次的,多方面的。在特定的時期,哪種因素起主要作用,應進行具體的分析。

文學的發展演變史

文學隨着社會生活的發展而發展文學的發展,具有體地表現為文學的內容、形式的演變。
首先,是文學內容的演變。文學作品是作家對一定時代的社會生活的審美反映。每當社會生活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就給文學提供了新的社會內容和新的表現對象,同時,作家的審美意識也是隨時代而變化的。因此,文學的內容總是隨着時代的演變而演變的。在中國封建社會里,既有大量為封建統治者歌功頌德的文學,又存在着具有不同程度的民主性的文學,各個時代的優秀作家,都從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描寫了在封建制度下人民被剝削被壓迫的生活情景,表現了他們的反抗和鬥爭,顯示出他們的理想。在封建社會的不同發展階段,這類具有民主性的文學作品的內容,還表現出各自的時代特色。例如,宋代以後出現了不少描寫市民生活的作品,商人、手工業者、被壓迫的婦女等成了作品的主人公,反對封建束縛,要求自由解放的思想得到了鮮明的表現,這正是封建社會中新的生產關係的因素和民主思想逐漸萌芽和發展的反映。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近代文學的內容也隨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一方面,出現了大量反映腐朽沒落的封建階級的思想願望的作品,它們或幻想由本階級的英雄兒女、忠臣俠客來重振搖搖欲墜的封建統治,或沉湎於荒淫頹靡的生活,流露出沒落階級的思想情緒。另一方面,帝國主義的侵略,激起人民的反抗和鬥爭,促使人們覺醒起來,當時一些先進的知識分子向西方尋找救國救民的真理,企圖對社會進行改革,以文學對人民進行資產階級啓蒙教育,從而掀起了文學改良運動。這個時期出現的“詩界革命”、“文體革命”以及小説、戲劇的革新,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社會變革的要求,帶着明顯的反帝反封建色彩。在文學改良運動中,一些具有資產階級改良主義和民主主義思想的作家,面向社會生活,針砭時弊,寫出了大量揭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黑暗現實的作品,評擊了封建倫理道德,宣傳了資產階級改良主義和民主主義思想。"五四"文學革命,則是無產階級登上歷史舞台,馬克思主義開始傳播,中國革命進入新的歷史階段的結果。當時陳獨秀曾在《文學革命論》中指出,新文學必然取代舊文學,是因為舊文學“與其時之社會文明進化無絲毫關係”。李大釗在《平民主義》中指出:“無論是文學,是戲曲,是詩歌,是標語,若不導之以平民主義的旗幟,他們決不能被傳播於現在的社會,決不能得羣眾的謳歌。”這就從發展的觀點説明新舊文學交替的必然趨勢,看到了新文學革命乃是文學適應社會發展的產物。
社會生活的發展,不僅給文學提供了新內容,同時也促進了文學形式的演變。馬克思曾經指出,某些藝術形式,只能出現在人類社會的不發達階段。他説:“任何神話都是用想象和藉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隨着某些自然力之實際上被支配,神話也就消失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13頁)在中國文學史上,最早興盛起來的是詩歌和散文。就詩歌體裁的發展來説,先有奴隸社會的謠諺和<詩經>中的四言詩,句式、結構都很簡樸。隨着社會生活的發展,詩歌表現的內容日趨複雜,藝術經驗也越來越豐富,便逐漸出現了五古、七古、律詩、絕句以及長短句等不同體式。到了近代“詩界革命”時,黃遵憲提出“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雜感》),開始擺脱舊詩格律的某些束縛,以淺近的口語、白話入詩。“五四”以來,更出現了各種不同形式的新詩。小説、戲劇文學等,也是隨着時代的發展而逐漸演變的。它們雖然在古代就開始萌芽了,但是正式形成和發展起來則在唐宋以後。由於都市經濟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日益頻繁,原有的詩歌、散文體裁,已不足以表現越來越豐富多采的生活內容,因而也就需要有容量更大的文學形式,小説、戲劇文學體裁正是適應這種要求而發展起來的。
文學發展中的繼承與革新文學的發展,不但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和影響,而且還有自身繼承與革新的規律。同時,各民族的文學之間也會發生相互影響。各個時代的文學,都是在批判地繼承本民族的文學遺產,並吸取其他民族文學的影響的基礎上,根據反映現實生活的需要不斷地進行革新與創造而向前發展的。這是文學發展的內在的基本規律。
每一個時代的文學發展都有歷史的繼承性。馬克思指出:“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03頁)文學的發展也是如此。文學遺產是前人根據他們對彼時彼地的生活的審美體驗而創造出來的,它一經產生,就成為一種客觀存在,會對後代的文學發生一定的影響。後代作家從事文學創作,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從文學遺產中吸取養料,繼承前人的傳統,學習和運用已有的技巧和語言。同時,每一個時代的文學,又應當有所革新,有所創造。因此,在文學的發展中,繼承與革新應當是辯證的統一。偉大的作家總是在繼承和發揚本民族文學的優良傳統的基礎上,才能創造出不朽的文學作品來。
各民族文學之間的交流和影響各民族的文學之間相互交流和彼此影響,對文學的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每個民族的文學都有自己的獨特性,都對豐富的世界文學寶庫作出各自的貢獻。隨着社會生活的發展和各民族經濟、政治、文化上的交往,各民族文學的相互影響也越來越大。中國文學的發展,就曾不斷地受到外國文學的影響;同時中國文學對亞洲和世界各國文學也發生了積極的影響。中國唐代文學的繁榮,不僅得到本國文學遺產的滋養,而且也受到西域文化的影響。例如變文等説唱文學在中國的產生和發展,就和印度佛教文學的傳入有明顯的關係。“五四”文學革命,既是文學發展適應社會變革的產物,又是外國文藝思潮影響的結果。當時,西方文藝復興以來的各種各樣的文藝思潮和文學作品先後湧進中國,對中國文學界以至整個文化思想界產生了巨大的衝擊作用,促進了思想的解放和新文學的發展。魯迅就曾多次談到外國文學對他的深刻影響。郭沫若早期的詩歌創作,也和惠特曼等外國進步詩人的影響有密切的關係。可見,各民族文學之間的相互影響,不僅表現在一個時代文學的發展中,也表現在一些優秀作家的創作中。
對文學遺產的批判繼承馬克思主義的文學理論,總結了文學發展的規律,提出了對文學遺產批判繼承的原則。列寧關於“每一種民族文化中,都有兩種民族文化”(《關於民族問題的批評意見》)的學説,為批判繼承文學遺產提供了科學的理論基礎。列寧還針對主張拋開優秀文化遺產的錯誤思想,明確指出:“建設無產階級文化應當是人類在資本主義社會、地主社會和官僚社會壓迫下創造出來的全部知識合乎規律的發展。”(《青年團的任務》)中國“五四”以後,圍繞着如何對待文學遺產的問題,一直存在着尖鋭的鬥爭。魯迅針對當時提倡“國粹主義”和主張“全盤西化”的兩種錯誤傾向,提出了“拿來主義”的著名觀點。所謂“拿來”,並不是兼收幷蓄,而是應根據文學遺產的不同情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拿來主義》),一要佔有,二要挑選,三要創新。後來,毛澤東對批判繼承文學遺產的目的、原則作了全面而充分的論述,指出:“對於中國和外國過去時代所遺留下來的豐富的文學藝術遺產和優良的文學藝術傳統,我們是要繼承的,但是目的仍然是為了人民大眾。”“我們必須繼承一切優秀的文學藝術遺產,批判地吸取其中一切有益的東西,作為我們從此時此地的人民生活中的文學藝術原料創造作品時候的借鑑。有這個借鑑和沒有這個借鑑是不同的,這裏有文野之分,粗細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所以我們決不可拒絕繼承和借鑑古人和外國人,那怕是封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東西。”(《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於今天來説,批判地繼承中外文學遺產,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文學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