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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

鎖定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是德國哲學家亨裏希·李凱爾特創作的哲學著作,1893年首次出版。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從新康德主義弗賴堡學派的觀點出發,對自然和文化作了區分。認為自然是自生自長的東西的總和,文化則是按預定目的生產出來,或早已存在由其有價值而得到保護的東西。自然沒有價值,而文化具有價值。自然科學是關於事實的知識,不具有價值;文化科學是關於社會現象的知識,包括政治、經濟、語言、藝術、宗教、哲學等,均具有價值。這種價值又可分為真(理論的價值)、善(倫理的價值)、美(美學的價值)類。 [1]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是繼康德之後反對用自然科學理論簡單改造人文、社會科學從而使之成為科學的延續;就文化史研究而言,是李凱爾特對當時蘭普勒希特所發起的歷史方法論討論的迴應,也是繼巴克爾之後促使史學科學化的努力。 [2] 
作品名稱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
外文名稱
Kulturwissenschaft Und Naturwissenschaft
作    者
(德)亨裏希·李凱爾特
首版時間
1893年
字    數
107000
類    別
哲學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內容簡介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集中論述了自然科學和文化科學的區分,指出了它們在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差異,並討論了歷史研究與價值評價的關係,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問題。全書共分14篇。第1篇至第3篇主要討論了自然科學與非自然科學的經驗學科的目的和方法的區分。第4篇“自然和文化”中,作者首先具體地從研究對象的角度討論了自然科學與文化科學的區別。從第5篇到第10篇,作者集中討論了自然科學方法與文化科學的歷史方法之間的區別。第10至第14篇中,作者進一步分析了自然科學和歷史的文化科學的區分所產生的一些問題。 [3]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作品目錄

第二版序言第四版和第五版序言一、課題二、歷史狀況
三、基本對立四、自然和文化五、概念和現實六、自然科學方法
七、自然和歷史八、歷史學和心理學九、歷史學和藝術十、歷史的文化科學
十一、中間領域十二、數量的個性十三、與價值無關的個別性十四、文化歷史的客觀性 [4]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創作背景

康德創作《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的背景其一是,康德以前的時代是一個自然概念在哲學中佔獨霸地位的時代,自然科學家被認為是推動科學進步的唯一動力,那時的哲學也僅僅致力於説明自然科學的方法。直到十八世紀末,康德將自然的概念限定在“按照一般規律所規定的範圍內”,這才在哲學中結束了自然概念的獨霸地位,在理論上把自然科學的“世界觀”“從一種自以為絕對合法的地位下降到一種相對合法的地位,從而把自然科學的方法限制於專門研究。”這種限制使“自然”的界限變得更加確定,也為與其相對應的文化科學的發展留出了空間。十九世紀文化科學取得了巨大發展,但這種發展更多的是依靠各個領域中個別天才的研究者,而在方法論上,文化科學還遠沒有獲得如自然科學那樣廣闊的哲學基礎。李凱爾特寫作該書的目的之一也就是為文化科學尋找哲學基礎,以期從方法論方面推動文化科學研究的發展。
第二個背景是,在李凱爾特生活的19世紀下半葉以前,人們一般把自然這一概念解釋為物體的存在,把精神這個概念理解為心靈的存在,並從心理生活和物理世界的對立中推演出精神科學和自然科學在方法上的對立。李凱爾特不同意狄爾泰等哲學家將研究人類歷史文化的知識稱為“精神科學”,他認為精神科學這一概念很模糊,容易使人們簡單地把精神概念和心理概念等同起來,進而把心理學作為全部精神科學的基礎,而“心理學被合乎規律地看作為自然科學”,這樣歷史的文化科學極易成為心理學的附庸,成為“一種應用心理學”。因此,他認為“從自然和精神的對立出發進行的分類研究,不能達到理解經驗科學之間實際存在着的區別,”尋找一種新的科學分類方法,使“兩種不同的科學興趣之間的原則區別得到闡明”,並“用所述的方法推演出這兩種相互不同的專門研究方法的有益的、邏輯的即形式上的對立”就成為該書的一個主要目的。 [5]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作品思想

李凱爾特認為,由於科學既可以從它所研究的對象的角度, 又可以從它所採用的方法的角度而相互加以區別, 因此也就是既可以從質料的觀點也可以從形式的觀點來對科學進行分類。從“質料分類原則”出發,他區分了自然和文化的對立,按他形象的説法,“自然產物是自然而然地由土地裏生長出來的東西。文化產物是人們播種之後從土地裏生長出來的。”這樣就將自然確定為從自身中生長起來的,誕生出來的, 自生自長的東西的總和;文化則是人們按照預定目的生產出來的,或者雖早已存在、但至少由於它所固有的價值而為人們特意保存着的。這樣的區分是由於”價值”在這裏起作用。文化產物都必須有價值,都可以看作財富,而一切自然的東西都不具有價值,不能看作是財富。他着重論述了文化——眾所公認的價值附着於其工的那些實在對象的總和——這一概念。他同時還區分了“價值”與“評價”。他認為價值與現實由兩種方式聯繫起來,首先,價值能夠附着於對象之上,並由此使對象變為財富;其次,價值能夠與主體的活動相聯繫,並由此使主體的活動變成評價。
李凱爾特在區分自然科學和歷史的文化科學時,認為自然科學把與任何價值都沒有聯繫的事物和現象看作是自己的對象,它的興趣在於發現對這些事物和現象都有效的普遍聯繫和規律;歷史的文化科學作為文化的科學來説,要研究與普遍文化價值有關的對象,作為歷史的科學來説,必須從對象的特殊性和個別性方面敍述對象的一次性發展。他的這種劃分是依據他的“形式的分類原則”而確立的。在這裏他認為一方面現實中的一切都在漸進地轉化,每個佔有一定時空的形成物都具有這種連續性,這是連續性原理;另一方面,每個現實之物都具有自己特有的、個別的特徵,現實中的一切不是絕對同質的,而是互不相同的,這是異質性原理。科學並不能如實地認識現實,只能在概念上把現實的連續性和異質性區分開,使之成為或同質的連續性,或異質的間斷性,這樣就有了把現實的異質的連續性改造為同質的連續性的以數學為代表之一的自然科學和把現實的異質的連續性改造為異質的間斷性的以歷史學為代表之一的文化科學。與他的質料的分類原則相比,李凱爾特在論述他的歷史哲學史時更側重於他的形式的分類原則。
在該書中,他試圖用他已確立的概念分類去推翻歷史唯物主義體系。他對整個唯物史觀的觀點是認為從唯物史觀看來,人類的全部發展歸根到底被看作是“為在食槽旁邊佔得一個位置而鬥爭”。這是由他的歷史哲學科學分類的前提而推導出的對唯物史觀的曲解。李凱爾特依據了現代科學發展、科學劃分的一些成果,繼承了文德爾班關於價值以及自然科學;歷史文化科學的劃分原則,以自然科學和歷史的文化科學為對立對象,論述了他的歷史哲學中的一些原則——科學分類原則、價值原則,還由他的方法分析了唯物史觀,攻擊歷史唯物主義是不科學的。 [6]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作品影響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簡明扼要,使作者認為可以將它看作《自然科學概念形成的界限》的導論。該書中提出的自然科學方法的侷限性、文化科學的個別化方法以及它與價值的聯繫,對存在主義、解釋學和法蘭克福學派有一定影響,同時也引起了廣泛的爭論。作者對歷史唯物論的攻擊,受到了普列漢諾夫等馬克思主義者的批判。 [3] 

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作者簡介

亨裏希·李凱爾特(Heinrich Rickert,1863~1936),德國哲學家,新康德主義弗賴堡學派的主要代表。生於但澤(今波蘭格但斯克),1888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學獲博士學位,1891年在弗賴堡大學任教,1896年升任教授。1916年作為文德爾班的繼承人在海德堡大學任教。著有:《先驗哲學導論·認識的對象》(1892)、《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1893)、《自然科學概念形成的界限》(1896)等。 [5] 
參考資料
  • 1.    萬中航等編著.哲學小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06月第1版:第615頁
  • 2.    鄭先興著.20世紀的文化史研究: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2014.03:第88頁
  • 3.    陳晏清 許瑞祥.求知、博學、讀書、成才文庫 哲學思想寶庫經典:大連出版社,1994年01月第1版:第1080-1085頁
  • 4.    (德)H.李凱爾特著塗紀亮譯杜任之校.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商務印書館,1986年03月第1版:目錄頁
  • 5.    張逸新主編;吳稌年,謝東副主編.大學生信息素養名著導讀 科學卷: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12.01:第14-15頁
  • 6.    本社社科編輯室.中外社會科學名著千種評要 西方哲學:華夏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第203-2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