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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權

鎖定
人們智力勞動創造的精神成果的所有權。以知識產權為核心,包括與文化有關的資產性、資源性和企業性產權,並經法律上確認的權利人使用並獲得利益的權利。是一定的所有制關係在法律上的表現,也就是法律上確認的經濟主體對自身所擁有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或文化企業的權利。其權利人是主體,文化產品、文化服務和文化企業是控制對象。是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其交易流通有利於文化的傳播和升值。作為一種無形資產或資本,在社會交易過程中,其價值狀況與使用主體和使用方式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