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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動自由

鎖定
文化活動自由,公民從事科學研究的自由、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的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憲法這一規定包括了對文化活動自由的雙重保障:一方面,國家或公共權力不能非法干涉公民的文化活動自由;另一方面,國家或公共權力必須為公民的文化活動自由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與具體措施,大力保障和推廣其文化活動的成果。 [1] 
中文名
文化活動自由
釋    義
公民從事科學研究的自由、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的總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