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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鑑定

鎖定
文件鑑定運用語言學、生理學、心理學、物理學、化學、數學及有關科學技術知識,對案件中有關文件物證的鑑認識別活動。可分為筆跡鑑定、印刷品鑑定、偽造票證鑑定、印章印文鑑定、不易看見文字顯現和人相鑑定等。 [1] 
中文名
文件鑑定
屬    性
法學術語
通過鑑定,證明文件物證的書寫人,確定文件物證與案件有關的事實,判明印刷物證的來源與出處,判明文件的真偽及偽造方法,顯現不易看見的文字,整覆被損壞的文件,查明文件原來的內容等,為揭露犯罪、證實犯罪或裁決民事糾紛提供證據。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