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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散

鎖定
斂散是運用國家權力收放貨幣或商品,以控制貨幣或商品流通的術語。如《管子·國蓄》中説:“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白居易《策林》 中説:“聖王知其必然,於是作錢刀布帛之貨,以時交易之,以時斂散之”,王安石《乞制置三司條例》 中説:“輕重、斂散之權不可以無術”。斂散及開闔之法是《管子》輕重理論的具體運用。 [1] 
中文名
斂散
讀    音
liǎn sàn
出    處
管子·國蓄》
釋    義
聚集與發散

目錄

斂散信息

【詞目】斂散
【讀音】liǎn sàn

斂散釋義

聚集與發散。古代指國家對糧食物資的買進和賣出。

斂散出處

語本《管子·國蓄》:“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宋·王安石《乞制置三司條例》:“貨賄之有無不可以不制,而輕重、斂散之權不可以無術。”

斂散示例

《明史·靳學顏傳》:“ 宋則準民間正税之數,取二十分之一以為社。誠仿而推之……著為令,而歲歲修之,時其豐歉而斂散之。” 清·黃六鴻《福惠全書·雜課·積穀》:“斂散出易之際,尤其留心。”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