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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主權

鎖定
數據主權是指網絡空間中的國家主權,體現了國家作為控制數據權的主體地位。
中文名
數據主權
來源出處
網絡
2014年,谷歌在歐洲四面楚歌,屢遭打壓,一副灰頭土臉的樣子: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對谷歌處以15萬歐元罰款;歐洲法院裁定谷歌應保護用户的“被遺忘權”;西班牙立法規定,對谷歌引用媒體內容鏈接收費;歐洲議會呼籲監管機構考慮將谷歌搜索引擎和其他商業服務相分離;荷蘭數據保護局警告谷歌停止侵犯該國互聯網用户隱私權……
谷歌如此“不受待見”,表面上看有三個方面原因。一是谷歌搜索引擎在歐洲市場的份額接近90%,佔據絕對壟斷地位。歐洲很多國家指控,谷歌在網民的搜索結果中推廣自己的其他服務,並將競爭對手的服務後置。二是谷歌的數據處理方式侵犯了用户的隱私權。歐洲數據監管機構認為,在未經用户知曉和同意的情形下,谷歌自2012年起違規收集並整合其用户在谷歌郵箱、地圖、視頻客户端和搜索引擎中的個人信息,作推送或發佈定向廣告用途。三是谷歌利用其全球網絡進行利潤轉移以避税。英國最近向跨國公司開徵的一個新税種就被冠以“谷歌税”之名。
更深層原因,還在於歐洲對美國技術霸權日益感到不滿,谷歌只是首當其衝而已。歐洲一直自視是美國的鐵桿盟友,“稜鏡門”事件曝光後才驚訝地發現,美國根本沒把歐洲當“自己人”,照樣利用先進技術進行竊聽。德國經濟部長西格馬爾·加布里爾直言:“美國正在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我們的偏好、我們的行蹤和我們犯的錯誤都在被不斷地收集和保存,這些數據將被提供給廣告客户、醫科研究員、汽車保險公司、政治戰略家甚至政府的間諜。”
歐洲意識到,是時候發動一場“數據主權保衞戰”了!但受能力所限,歐洲國家只能通過“三反”——反壟斷、反侵權、反避税,來遏制美國科技公司的擴張。只是,這些手段尚不足以改變美國技術霸權,充其量只是遏制,很難“祛病除根”。
正如美國著名政治學者小約瑟夫·奈在《理解國際衝突:理論與歷史》一書中所指出,一場信息革命正在改變世界政治,處於信息技術領先地位的國家可攫取更大的權力,相應的,信息技術相對落後的國家則會失去很多權力。“歐洲人必須積極行動起來進行自衞,否則就會淪為數字霸權下的奴隸。”加布里爾的呼聲引人深思。
看來,在這個信息時代,“數據主權”保衞能力也決定了一個國家在未來的位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