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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齊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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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齊一律( principle of uniformity) 亦稱“整一律”、“協和律”。指的是事物之間相同、相似部分的對等、對稱等法則。形式美法則之一。美學史上、英國街迦茲提出“整齊、一致或對稱”如能表現適宜性,便能取悦於人,肯定了整齊一律的審美特性。中國古代美學中重視藝術形式的對偶、排比、對仗、押韻、重複、照應、奇而不失其正,也肯定了整齊一律的作用。 [1] 
中文名
整齊一律
外文名
principle of uniformity
整齊律具體表現於對等、對稱、照應、重複、均衡等因素中,它們既表現了事物固有的外在特徵事物之間、形式因素之間的相似性、整一性,又給人以整齊、勻稱、穩定,乃至莊重的審美感受、在人體美、自然美、社會美中,尤其在藝術的形式美中,都普遍地存在着整齊一律的法則。形式因素之間的整齊一律是相對的、變化的。在整齊中寄寓着參差、變幻、主從、虛實,並且一般不單獨運用,它從屬了“多樣統一律”這一基本規律。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