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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齋得宴樂議

鎖定
《禮志》雲:「三日齊齋,。一日用之,猶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又云:「君致齋於外,夫人致於內。」散齋則是事之漸,然則散齋未絕外內與宴樂之事也。今一歲之內,大小祭祀,齋將三百日,如此,無複用樂之時。古今之制,當各從所宜。若外張多日,而內實犯禮,乃所以廢齋也。散齋宜得從會宴樂。(《通典》一百四十七。) [1] 
中文名
散齋得宴樂議
出    處
《禮志》
性    質
古文言文
記錄內容
宴會
參考資料
  • 1.    中國國家數據庫古文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