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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鎖定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簡稱:教育部科技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1]  ,負責規劃、指導高等學校 [2]  科學技術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以及高等學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中文名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別    名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所屬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性    質
政務機構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主要職能

擬定高等學校自然科學技術發展規劃;
組織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技研究項目並指導實施;
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重點科研基地建設以及部屬高校的科技工作;
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以及“產學研”結合和創新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和本部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
協調教育系統有關版權和專利等方面的工作。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具體職責

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工作,負責與科技主管部門和有關部委的科技部門、以及地方高等教育科研主管部門對口聯繫。
根據國家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改革部署,擬訂高等學校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管理辦法,推動並指導高校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組織高校參與編制和實施國家科學技術各類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和實施高等學校科研基地發展規劃。
擬訂教育系統信息化發展規劃,並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負責教育系統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
組織高校承擔國家重大的基礎研究、科技攻關、國防科研、高新技術產業化等科技任務。
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的計劃管理。研究改善高校科技工作條件。
宏觀指導高校科技機構和專職科研隊伍建設;負責重點學科建設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建設與管理。
宏觀指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產學研結合,組織高等學校參與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業化計劃的實施,擬訂高等學校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歸口管理高校創辦的科技園區。
負責執行高校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報告制度,審核報批高校自然科學期刊。聯繫高校科研管理研究會等學術團體。
負責協調部科技委、部國防科技委、部環保委、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和與教育部有關的重大科技項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協調教育系統有關版權專利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
聯繫並指導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
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機構設置

規劃與綜合處(科技委秘書處)
基礎研究與社會發展處
重大項目與高新技術處(軍工處)
教育信息化與網絡安全處 [3]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領導信息

司長:雷朝滋
副司長:張國輝
副司長:李 楠
一級巡視員:高潤生
副司長(掛職):檀勤良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