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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公室

鎖定
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擬定特殊教育的宏觀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特殊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審定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教材,指導特殊教育教學工作;統籌協調部內相關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基礎二司特殊教育處承擔。
中文名
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公室
職    能
擬定特殊教育的宏觀政策
隸    屬
教育部
地    址
北京
成立背景
為深入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全面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經研究並報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教育部在組建教師工作司、調整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等司局職能之後,決定成立綜合改革司、巡視工作辦公室;撤銷直屬高校工作司,在高等教育司設立直屬高校工作辦公室。為進一步加強對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的宏觀指導,設立教育部學前教育辦公室、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公室 [1]  、教育部繼續教育辦公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