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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功能
鎖定
- 中文名
- 教育行政功能
- 外文名
-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function
類型
教育行政功能教育行政的功能,可分“直接功能”和“間接功能”兩個方面。所謂教育行政的直接功能,就是教育行政管理在教育活動中的影響與作用,它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①教育行政在教育事務中的組織、統籌作用。②教育行政在教育事務中的控制作用。③教育行政在教育事務中的規範作用。一是規範教育領域中人們對教育的認識,堅持用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來規範教育領域中人們對教育問題的認識。二是規範地方教育行政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④教育行政在教育事務中的導向作用。教育行政的間接功能,就是其通過對教育事務的作用而對社會的影響。它主要表現為:在政治上維護佔統治地位的階級或階層的根本利益,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和教育主權,維護民族的團結。在文化上在不損害學校有條件地進行文化選擇的前提F有效地對學校的文化選擇起到歸一作用。在經濟上,教育行政管理在不否定市場對教育資源的配置作用的前提下,發揮政府在教育資源配置方面的中介作用,以確保基礎教育以及與此相關的教育的發展,確保為社會和經濟發展所必需、急需的教育部門的發展,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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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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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行政功能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