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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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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學( jiào shòu zhì xué)是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特質,是大學區別於政府、企業運轉模式的顯著特徵。
中文名
教授治學
外文名
Professor
拼    音
jiào shòu zhì xué
解    釋
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特質

教授治學簡介

教授治學 教授治學
教授治學是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特質,是大學區別於政府、企業運轉模式的顯著特徵。只有不斷探索和建立教授治學的制度模式,積極為教授治學創造條件,切實保障教授治學的真正實施,實現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的相對分離,才能更好地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教師是大學的主體,教授是教師中的佼佼者,是教師的代表,也是一所大學學術成就的代表及智慧的象徵。教授們常年工作在教學和科研第一線,對教學及學術研究的方法、學科發展的規律和具體要求、人才梯隊的建立等問題有更深入的瞭解和認識。因此,在人才培養、教學水平提高、學術發展、學科及梯隊建設等方面,應該賦予教授們更多的決策權。這正是高校科學決策的客觀要求,也是體現教授主體地位、實現民主管理的需要。世界高水平大學都十分重視教授在辦學中的重要作用,這是世界範圍內的大學在長期的實踐中得出的共同寶貴經驗。

教授治學具備條件

第一,教學和學術水平。教授自身要在教學和學術領域達到國內外較高水平。
第二,人格和公正之心。只有具備崇高的精神及人格的教師,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授。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為人師表的品格,是“學者”二字的真正內涵。此外,教授們具有越來越多的決策權力,決策時常常有其自身利益包含其中,這就要求教授個人必須合理平衡個人利益及集體利益、社會利益的關係。
第三,科學決策能力。治學的內容非常豐富,既包括學術,也包括學科、隊伍、教學、學風,這就要求教授們瞭解教育規律、學科建設規律、大學發展規律,具備一定的知識、視野和能力。東北師大就是根據上面三條標準,對教授委員會成員實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換屆的制度。廣大教師每年聽取教授委員會成員的述職並對其進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的教授才能擔任教授委員會成員。 [1] 

教授治學分層實現

教授治學是一項系統工程,並非是“畢其功於一役”的簡單工作。在高校中,一般縱向分為校、院、系等若干層級,橫向又分為教學、科研、學科、隊伍等若干與治學有關的事宜,教授只有在縱向的各個層級以及橫向的各類治學活動中發揮核心作用,才能真正實現教授治學。
世紀之交,我國經濟體制發生重大轉型,高等教育擴招,高校普遍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內部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自身發展的需要。推動管理重心下移、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成為高校面臨的普遍課題和緊迫任務。經過充分醖釀、論證和準備,2000年5月,東北師範大學在全國高校中率先實行教授委員會制度。學校在15個學院成立了教授委員會,在學院一級實行教授委員會集體決策基礎上的院長負責制。教授委員會的權力包括討論和確定學院發展規劃,學院本科生、研究生教學計劃或培養方案,學院學科建設或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學院教學與科研組織形式,學院資源配置原則,學院自主支配經費的使用原則,學院教師和其他系列人員工作考核、聘任等。
教授委員會的本質是教授治學。學校規定教授委員會成員必須是二級學科的學科帶頭人,要求他們對學院的學科建設、專業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負責。實踐證明,教授委員會的建立和教授治學的實現,大大加快了學校的發展步伐。近幾年,學校一級學科博士點、國家重點學科、國家工程實驗中心、全國優秀博士論文、高水平學術著作及論文等都有大幅度增加。學校的學術氛圍也日益濃厚,教師們普遍坐班,週末學術研討班已經常規化、制度化,這為學校走上強校之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2006年開始,學校取消了校一級的學術委員會,重新建立了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委員會和自然科學學術委員會,賦予它們相應的學術決策權力。兩個學術委員會分別由25位教授組成,委員會章程中明確規定,黨委書記和校長不參加學術委員會,以保證學術權力的相對獨立行使。三年多來,學校凡涉及學術基金(包括“211工程”建設、“985工程”平台建設經費等)使用、學術評價與遴選、學術資源分配等事宜均不再直接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而是由兩個學術委員會先作出決策,再由校長辦公會表決通過。幾年來,校長辦公會還沒有否決過學術委員會的決策,實踐證明,學術委員會較好地履行了職責。如果説教授委員會制度在學院層面上實現了教授治學,那麼,學術委員會就是在學校層面上使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相對分離,進一步實現了學術本位和學術民主。
繼教授委員會的建立和校學術委員會的重組後,學校於2007年創建了文獻資源建設委員會和教務委員會。日前,學校還成立了預算委員會、大學發展委員會,這與學校堅持教授治學與管理科學化、專業化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教授治學的不斷完善和嚴格實施,促使學校各項事業得到健康快速發展。東北師範大學由於地處不發達省份,過去人才流失嚴重。實行教授治學以後,較好地發揮了學科帶頭人在治學,尤其是在學科建設方面的作用,95%以上的學科帶頭人都安心在學校工作。學校還吸引了一批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的高水平專家、學者來校工作,很好地促進了有關學科領域的發展。

教授治學界定

教授治學的內涵十分豐富,要正確認識和界定,從而在實際的操作中科學把握,實現順暢運轉。
教授治學重在治“學”。治學的主要內涵是指治學科、治學術、治學風和治教學。實施教授治學的目的在於實現從行政本位向學術本位的轉變,讓教師真正成為學校的主人。但也應認識到,大學作為一個龐大的教育運作系統,除了學科、科研、學術和學風之外,還包括辦學方向的把握、國家政策的落實、辦學經費的籌集、黨務政務的運轉、社會服務的提供、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等等,這些都超出了治學的範圍。教授們的本業和專長就是治學,因此,實施教授治學,決不能偏離這一根本方向,以至於將教授治學擴大到教授治校,導致教授事務纏身,精力分散,不能安下心來搞學術,造成教授治學無法實施。
授治學應做到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相對分離。對於大學的科學發展而言,教授治學、學術權力的相對獨立運轉是核心,但並非是全部,大學的科學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協調各種關係,考慮各方面利益,而教授們只是在治學方面行使權力,這樣就可能使學術權力與大學整體發展產生某種程度上的矛盾,這就需要行政權力在適當的時候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完全分離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在高校中,行政權力有學術的成分,學術權力中也有行政的內容,兩者只能相對分離,行政權力適當介入學術權力,也有利於大學的科學發展。在東北師範大學,校長保留對學術委員會的決策提出重新再議的權力,實際上就是要從學校整體科學發展的角度來保證學術權力的科學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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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