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職稱
鎖定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着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 中文名
- 教師職稱
- 外文名
- Teachers' professional title
- 制度建立時間
- 1986年
- 等級數
- 5個等級
- 等 級
- 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
- 評審標準
- 思想品德、知識水平、專業能力等
教師職稱職稱設置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以前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教師職稱評審標準
教師職稱思想品德標準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教師職稱知識水平標準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準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教師職稱專業能力標準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教師職稱業績成果標準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教師職稱申報條件
概述
凡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成績顯著;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學教師評聘各級別職稱(職務),除必須達到上述標準條件,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標準條件:
(一)正高級教師。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級教師。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三)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紮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五)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特殊條件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教師職稱年度考核
外語
對外語的要求和具體標準另行通知。
教師職稱計算機
對計算機的要求和具體標準另行通知。
教師職稱專業理論水平
1、中學高級教師:
教學經驗豐富,具有本學科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一定濃度的相關學科知識,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循環教學,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能力,能及時掌握本學科發展前沿動態。
2、中學一級(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
教師職稱業績條件
積極投身教育改革,較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注重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創造和實踐能力。晉升中、小學教師職務,必須承擔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備課、講課,批改講解作業,從事學生學習成績的命題、分析工作、完成額定的教學工作量,承擔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隊輔導員工作,指導、組織學生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能結合教學實踐寫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進素質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實績。
教師職稱繼續教育
根據《各省繼續教育考核管理辦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必須參加繼續教育,並達到相就的學分(具體學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一)中學高級教師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鄉鎮(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3.承擔班主任工作、團隊工作及其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至少發表一篇有較高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較為顯著的成績,在市(城)級交流或推廣。
2.承擔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一次以上,且教學效果好;
教師職稱評審方式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四(十二)條:建立完善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評審機制,滿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新興業態職稱評價需求,服務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實體經濟發展。
[2]
- 參考資料
-
- 1. 北京中小學教師職稱首設正高級 惠及17萬名教師 .中國經濟網.2016-04-16[引用日期2016-04-16]
- 2.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7-01-08[引用日期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