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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
鎖定
教育部的前身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教委),朱鎔基當總理的時候將國家教育委員會改成了教育部,相應省市縣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廳(省)、教育局(市、州)。 各縣級稱教育局。
- 中文名
- 教委
- 解 釋
- 國家教育委員會
- 單 位
- 教育部
教委後續
教委詳情
國家教委的主要職責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制定與修改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劃)、財務計劃、基本建設計劃,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直屬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基本文件,組織編審教科書和教學指導書,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工作;督促和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體育衞生工作;規劃與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師資培訓和提高工作,掌握高等學校一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組織高等學校的招生、畢業生調配工作;組織教學儀器的生產、供應工作;負責留學生的管理和對外聯絡工作;組織和推動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其機構:設辦公廳和若干司局、處及若干直屬單位。 國家教委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之間屬於業務指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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