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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委員會

鎖定
法國大革命中雅各賓派專政時期的最高領導機構。1793年4月6日由國民公會創立。初建時有成員 9 人,主要領導人為温和派的G.J.丹東、B.巴雷爾·德維約扎克、T.康邦等 。5月30日增至14人。
中文名
救國委員會
外文名
Comite de Salut Public
成立時間
1793年4月6日
創辦機構
國民公會

目錄

救國委員會誕生

救國委員會 救國委員會
6月2日巴黎人民起義勝利後 ,激進派力量逐漸取代温和派。委員會分為6個部 ,分別主管軍事、海軍、税收、外交、內政、司法。7月10日國民公會改組救國委員會 ,由 9 人組成,丹東落選 。7月27日~9月6日又有M.F.M.L.d羅伯斯比爾等5人先後加入 ,救國委員會最後由12人組成,稱“大委員會”,以區別於救國委員會,成員有羅伯斯比爾、L.-A.-L.d.聖茹斯特、G.庫東、L.-N.-M.卡爾諾、J.-B.-R.蘭代等。

救國委員會組織結構

救國委員會不設主席,但權力十分集中,採取集體負責制,內部有適當分工。據1793 年12月4日國民公會法令,救國委員會成為國民公會所有各委員會的領導者,有權遴選各委員會委員並監督其活動,各部長和將領須執行其決定。它有權派遣全權特派員到各郡和各部隊,外交活動也由它領導。1794年4月起,它又擁有逮捕權。取消各部,代之以 12個行政委員會。
救國委員會中包括左、中、右3種政治力量。1794年3~4月擊敗埃貝爾派和丹東派後,內部分歧日益尖鋭 。救國委員會與公安委員會為爭奪警察權也經常發生矛盾。熱月政變後救國委員會權力削弱,僅限於軍事與外交。1795年《共和三年憲法》實施後,它與國民公會同時被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