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救國公債

鎖定
救國公債是1937年9月國民黨政府於抗戰爆發後發行的公債。發行總額為5億元,年息4釐,從1941年起分20年還清。票面金額分5元、10元、50元、100元、1 000元和10 000元6種。為順利發行,曾組織“勸募委員會”,公開“勸募”,並規定現金和有價物品都可應募。 [1] 
中文名
救國公債
發行時間
1937年9月
1948年9月國民黨政府於發行“金圓券”時公佈《法幣公債處理辦法》,規定按照票面加1 3 000倍,再按法幣300萬對“金圓券”一元的比率摺合償還,使債券持有人蒙受很大損失。 [1]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