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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體尼

鎖定
敏體尼(Louis Charles Nicolas Maximilien Montigny,1805年-1868年)法國首任駐滬領事,上海法租界的開闢者。
本    名
敏體尼
別    名
Louis Charles Nicolas Maximilien Montigny
出生日期
1805年
逝世日期
1868年

敏體尼人物簡介

敏體尼(Louis Charles Nicolas Maximilien Montigny 1805~1868年)  法國人。1843年作為法國拉萼尼使團隨員來華,1847年1月20日任法國駐上海第一任領事,後在黃浦灘法商利名洋行的空地上建立了第一座法國駐上海領事館。到任後不久即以法商利名洋行老闆雷米申請租地為由與上海道台吳健彰交涉開闢法租界事宜。1849年4月6日,與上海道台麟桂正式議定法租界,界址在上海縣城北門外,南至護城河,北至洋涇浜,西至關帝廟褚家橋,東至廣東潮州會館,沿河至洋涇浜東角。1853年6月10日回國休假,臨行前指定愛棠為代理領事。1855年10月任一等領事,並以全權代表身份出使暹羅(今泰國)。1857年6月14日回任上海。1858年9月升頭等總領事,駐上海。1859年6月調任駐廣州總領事。1862年8月退休回國。

敏體尼人物生平

1805年,敏體尼出生於德國漢堡。敏體尼在法國海軍中,曾任“希臘獨立運動支持者”第一軍團中尉
1843年離開軍隊進入外交部
1847年1月20日,受命擔任法國首任駐上海領事。
根據1844年10月24日簽訂的中法《黃埔條約》,上海是允許法國商人通商居住和派設領事的5個港口之一。
1848年1月25日,敏體尼到達上海,向天主教主教趙方濟租借了洋涇浜和縣城之間的一處房屋(今四川南路)為領事館。當時,在上海的法國僑民除了他一家之外,基本上都是耶穌會教士,聚居在當時西郊的一個村落徐家彙
敏體尼來到上海後,1848年7月,第一位法國商人雷米由廣州來到上海,經營酒類和鐘錶。於是敏體尼向上海道台吳健彰提出請求,按照英國先例,劃出一塊土地,解決法國商民租地建屋、居住貿易的問題。吳健彰表示同意在英租界內劃出一部分供法國人租借,敏體尼立刻回信加以駁斥,表示他是根據條約規定向中國而不是英國租借土地。
到1849年4月6日,終於和清朝道台麟桂議定,在縣城北郊,上海英租界和縣城之間,三面都沿着可航行的水路,面積986畝的狹長地段開闢上海法租界。這是在中國首次出現在同一個城市中,出現多個外國租界的狀況。本來這塊地皮已經為美國人看中,由於敏體尼行事機敏,而搶先獲得,美國人只能在蘇州河北岸的虹口開闢租界。
1853年敏體尼休假。1855年任駐暹羅代辦。1857年第二次出任駐上海領事。1859年撤往廣州。1862年退休回到法國。
20世紀初,上海法租界修築一條南北幹道,以敏體尼命名為敏體尼蔭路(今西藏南路北段)。

敏體尼設定法租界背景

清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1844年10月24日)中法簽訂不平等的《黃埔條約》。道光
法租界公董局 法租界公董局
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法國首任駐滬領事敏體尼(Montigny)到達上海。由於當時正值美國領事因在英居留區內升掛美國國旗為英國領事所幹涉,敏體尼在英居留區外租用了今金陵東路北、延安東路南、溪口路與四川南路之間的法教會房屋設立法國領事館。此時法人在上海還只有傳教士數人。道光二十八年六月起,敏體尼以不平等條約為根據,以法商雷米(Remi)申請租地為藉口,先後兩次向上海道台要求另闢洋涇浜南岸與縣城之間的一段狹長地帶作法國居留區。即將離任的代理上海道台吳健彰覆函敏體尼,表示同意在英租界內劃出一塊土地供法人租借,但須敏體尼自己去徵得英領事的許可。敏體尼立即覆信上海道台,進行威嚇,限期要它允准。
同年十一月,在敏體尼脅迫下,上海道台麟桂答應另闢一塊地方作為法商居留區,又經幾個月的交涉,於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十四日(1849年4月6日),麟佳發佈告示,宣佈雙方勘定這塊法國居留區的四至界址:南至上海北門外城河(今人民路),北至洋涇浜,西至關帝廟、褚家橋(今西藏南路附近),東至廣東潮州會館(今永安路以西、四川南路以東地區),沿河至洋涇浜東南角,面積為986畝,約0.62平方公里。告示以道光二十五年《上海土地章程》為藍本,還規定其他國家的外商擬在法人租地內租地,應向法國領事“商明辦理”。告示還宣佈法人租地日後可以隨時展拓:“倘若地方不夠,日後再議別地,隨至隨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