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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理論

鎖定
效果理論,是指當外國公司在國外的行為對國內產生“效果”時,就對該外國公司適用反托拉斯法,行使管轄權,追究其法律責任的理論。該理論是一些發達國家域外適用其反托拉斯法的根據之一,由美國法院在1945年的“阿爾科案”(Alcoa)中提出。在該案中,法國、瑞士、英國和加拿大的鋁生產商在美國國外簽訂了一個國際卡特爾協議,分配鋁的生產限額,影響到美國的商業。 [1] 
中文名
效果理論
釋    義
當外國公司在國外的行為對國內產生“效果”時,就對該外國公司適用反托拉斯法,行使管轄權,追究其法律責任的理論
用    處
發達國家域外適用其反托拉斯法的根據之一
但美國鋁公司並未直接參加該卡特爾協議,只有其加拿大的子公司涉及該協議。而美國依據效果原則對美國鋁公司等提起訴訟,法院認為,在美國國外訂立的合同或在美國國外的行為如果意圖影響並實際上影響美國的商業,對美國商業產生重大效果的,美國法院就對該國外的行為享有管轄權,可以追究有關公司的反托拉斯行為的責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