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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行為

鎖定
故意行為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有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刑法上分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前者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後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不論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凡是構成犯罪的都應負刑事責任。 [1] 
中文名
故意行為
出    處
《金融大辭典》
在民法上,沒有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之分,凡是故意造成的損害,均按損害大小負賠償責任。為嚴肅法紀和防止道德危險對保險人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害,在保險條款中通常將被保險人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