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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鎖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關係。犯罪對象是各種公私財物,但是破壞某些特定的財物,刑法中另有規定的,不構成本罪。(2)在客觀上表現為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毀滅是指毀滅財物的存在,使之全部喪失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受到破壞,但不完全喪失其使用價值。(3)主觀主面是故意,並且具有毀壞公私財物的目的。 [1] 
中文名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術語介紹
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