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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社分開

鎖定
“政社分開”就是政府從社會組織中退出,放開對社會組織在人事權、財政權等方面的控制,給予社會組織發展的主動權
中文名
政社分開
內容一
概念介紹
內容二
實施背景
內容三
實施要點

政社分開概念介紹

“政社分開”是指通過轉變政府職能,把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我管理分開。
政社分開表面上只涉及了政府與社會的關係,但在廣義上,政社分開自然也包括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問題。我國改革開放一開始就是從政企分開破題,隨後才是政資分開、政事分開的穩步推進。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對於“政社分開”做了進一步的詮釋:“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這種説法實際上也是廣義上的政社分開的通俗表達。 [1] 

政社分開實施背景

早在2007年7月,蜀山區委區政府就意識到,隨着城市化加速,街道和社區承擔的任務日趨繁重,其原有的管理模式和體制機制導致“政社不分”,嚴重不適應新時期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
一是街道、社區職能錯位,社居委承擔着過多的行政管理事務,不堪重負。蜀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羅守掌介紹,2007年之前的街道設置小而全,每個街道內設機構都在15個以上,分工過細導致街道層次的機構臃腫,職能交叉又缺少配合力。作為處在創新社會管理最基層的社居委,同樣承擔着一百多項行政管理事務,不堪重負。同時,街道社區的職能錯位,導致居民自治功能相對薄弱。
二是人員編制既超又缺。 “超”,是人員過多,人浮於事。 “缺”,是真正幹事的人少,尤其是專業的人更少。在街道和社區這種“既超又缺”的人員格局中,推動創新社會管理主體的動力和能力自然大打折扣。 [2] 

政社分開實施要點

要實現政社分開,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人員分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異地商會任職,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原則上都不要在其他社會團體中任職,以利於推動政社分開;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
二是活動分開。黨政機關要依法支持社會團體行業協會自主開展活動,不得干預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依法履行職責;
三是資產分開。黨政機關和社會組織應在資產和財務上徹底分開,社會組織應做到財務獨立;
四是場所分開,黨政機關與社會組織在辦公場所上應分開,社會組織應有獨立的辦公場所;
五是機構人事分開。黨政機關不得干涉社會組織的人事安排和機構設置。 [3] 

政社分開包含範圍

嚴格來説,政社分開所包含的範圍已然要大於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不過就市場經濟三十年來對於社會各方面的深度影響而言,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某種程度上可以説是政社分開的核心和迫切任務所在。
新確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核心是要求政府退居於監管者和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而不直接參與到微觀經濟和社會的具體事項中來。此前經濟活力的一部分威脅即來自於,政府直接參與社會資源的配置,而非純粹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實現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一來使得社會的自治性有限,二來壓縮了市場的空間。十八大報告再次重申了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也是希望提升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程度,以帶動經濟和社會的活力。 [1] 
“政社分開”作為行政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議題,其不僅是政府職能轉變和公共管理新模式的需要,而且符合“社會事務責任的剩餘原則”,符合“多元促進生機”的規律,符合“直銷”降低服務產品成本的規律。政社分開的努力離不開科學理念的引導,只有從公共管理的客觀要求和社會組織發展的自有規律出發,來探尋改革之路和採取創新措施,才能使政府與社會組織既相對分開又相互合作的目標真正得以實現。

政社分開推進實行

截止到2013年8月,北京市正在推進社會組織政社分開,市民政局表示此次改革是“從自己身上割肉做實驗。”今後,社會組織在機構、人員、財務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脱鈎,釐清職責權限,逐步實現去行政化、去壟斷化,是為了給老百姓帶來更大的效益和實惠,提供更專業化的公共服務。
《北京市政府轉移職能目錄》、《北京市政府部門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目錄》正在制定中。試點的6家協會正在進行人員重組,着手招聘專業工作人員。 [4] 
政府將購買60餘項目服務
截止到2013年8月,北京市民政局下屬的21家社會組織將逐步進行“政社分開”改革。已有800多名公務人員從社會組織中退出,確因工作需要兼職的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批。有6家試點協會在進行人員重組,着手招聘專業工作人員。
從2013年9月起,北京市社區服務協會、北京市社工協會、北京市社會福利行業協會、北京市行政區劃研究會、北京市婚姻家庭建設協會和北京市殯葬協會6家協會將作為先期試點,民政局不再為其撥付工作經費,六協會通過項目申報從購買服務的政府處獲得資金支持。政府將購買包括養老助殘、社工服務、殯葬事務以及行業資格認定審核、專業職稱評定、學術和科技成果的評審等60餘個項目的服務,財政預算將達上千萬元。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表示,“政社分開”後,政府部門將重點監督6家試點協會,進行績效考核,不專業、不敬業的社會組織將被淘汰出局。“去行政化”的社會組織將逐步面向社會招聘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