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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清明

鎖定
政治清明是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建設廉潔政治”的內涵之一。廉潔政治的內涵即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1] 
中文名
政治清明
時    間
十八大期間
詮    釋
廉政

目錄

政治清明提出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間,中紀委報告中用了三個排比詮釋“廉政”,即“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政治清明涵義

政治清明,在今天我國,主要指從政治理念到政治制度及運行機制,從施政個人到組織機構,從政治舉措到政治氛圍都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政治清明是與危害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以及人民的權利和自由是根本對立的。任何腐敗,從根本上講不是危害了黨的領導,就是危害了人民當家作主,或者危害了國家法制或者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因此,政治清明是與腐敗根本對立的,是對腐敗零容忍的。 [2] 

政治清明解讀

從中國傳統政治價值取向看,“聖賢之德”應當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礎。
從世界政治現代化的發展方向看,“民主法治”應當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從黨的十八大對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看,“廉潔奉公”應當是“政治清明”的核心要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