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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書

鎖定
政書,是指主要記載典章制度沿革變化及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的專書。由於它具有工具書的某些性質、特點,故人們也將其歸入工具書的範疇。
中文名
政書
定    義
記述典章制度的圖書
解    釋
記載典章制度沿革變化等
分    類
通史式政書,斷代式政書
代    表
通典》、《文獻通考》等

政書起源

西方無對應的專門詞彙,故鄧嗣禹等在1936年出版的面向西方學生的《中國參考書目解題》英文版時,用Encyclopedia dealing with Government 來表示政書。
政書原是歷史著作的一個門類—典章制度專史。它記載典章制度的沿革及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情況。由於它具有資料彙編性質,所以一般也把它作為工具書使用。

政書分類

中國古代記述典章制度的圖書。它廣泛收集政治、經濟、文化制度方面的材料,分門別類系統地加以組織,並詳述各種制度的沿革等。“政書”一詞作為一類文獻的總稱(類名),源於明錢溥 《秘圖書目》。
政書一般分兩大類,一為記述歷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書,名稱中一般有“通”字,如《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等;一為記述某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斷代式政書,稱為會典、會要,如《唐會要》、《元典章》等。

政書典章制度

關於典章制度的記載,可上溯到《周禮》和《禮記》中的 《王制》、《月令》、《明堂位》 等篇。司馬遷 《史記》中的“八書”第一次系統地記述了典章制度的原委;班固漢書》將“八書”改寫為“十志”,後世史書多用“志”來記述典章制度。但多限於一朝一代,且各史志反映方面不一,還有些史書無志,因此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未能完整、系統地得到反映。
劉秩編《政典》 (35卷), 分門別類記述自黃帝至唐代開元、天寶間典章制度的興廢沿革,評論其得失,這是最早的一部典志體政書,惜已亡佚。唐杜佑廣搜資料,增入開元時代所編禮樂書等材料,編成《通典》。該書取捨嚴謹,體例完整,脈絡清晰,為政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唐德宗時,蘇冕將唐高祖以後九朝典章制度編成《會要》(40卷)。唐宣宗時楊紹復等編成《續會要》(40卷),宋王溥據此並補充唐宣宗至唐末事編成《唐會要》,是現存最早的專門記述一個朝代典章制度的斷代政書。

政書記錄範圍

政書除“十通”、會要、會典外還有記述歷代或一代專門制度、禮儀的書如《歷代兵制》、《歷代大禮辨誤》;國家頒佈的法律條文和規定的禮儀,如《大清律例》、《大唐開元禮》、《皇朝禮器圖式》;建築、印刷等製造技術的規範,如《營造法式》、《欽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

政書代表書籍

十通
十通”是《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獻通考》、《清朝續文獻通考》等十部政書的合稱。
通典
唐杜佑編著的一部通史性政書,作於安史之亂以後,共 200卷,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 9門,每門又各分子目,並以年代為序,系統地記述了自上古黃帝至唐天寶末年的歷代經濟、政治制度的沿革變遷(其中一部分記述到唐代宗、德宗時)。唐以前史料主要取自羣經諸史及魏晉文集等。唐代的材料取自實錄國史、政府檔案、諸臣奏議等,篇幅約佔全書四分之一以上,是其精華所在。敍事詳而不煩,簡而有要。每門類後都有作者的評論,不乏針砭時政的精闢見解。
通志
南宋鄭樵編著的一部紀傳體通史性政書。記述上起三皇,下迄隋代的典章制度 (部分述至唐或北宋)。共200卷,分為本紀18卷、 世家3卷、 列傳108卷、載記 8卷、四夷傳7卷、年譜4卷、略25卷。紀傳皆取材於諸史舊文,有增刪。年譜即各史之表。“略”相當於紀傳體史書中的“志”,作者對此用力最勤。二十略為: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諡、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讎、圖譜、金石、實祥、昆蟲草木等,涉及政治、經濟、學術、文化等各方面,內容較《通典》更為廣泛。其中氏族、六書、七音、都邑、草木昆蟲等五略,更為前史所無。
文獻通考
馬端臨編著,共348卷,分 24考,敍載自上古至南宋寧宗嘉定末年的歷代典制。其中田賦、錢幣、户口、職役徵榷市糴土貢、 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 王禮、 樂、兵、刑、輿地、四裔等19考多為沿用《通典》現成資料而成,只增補了唐天寶以前、續補了天寶以後的史實。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等 5考為新設門類。《文獻通考》是研究宋史的重要文獻。《通典》、《通志》、《文獻通考》合稱“三通”、“前三通”。
續三通和清三通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武英殿刊印《三通》,並設立“續文獻通考館” (後改名“三通館”), 命張廷玉等為總裁,齊召南等為纂修,陸續編成 《續文獻通考》 250卷、 《續通典》 150卷、《續通志》640卷、《清朝通典》100卷、《清朝通志》126卷、《清朝文獻通考》300卷。以上六部書皆仿效“三通”體例而成,分別稱作“續三通”和“清三通”,與“前三通”合稱“九通”。“續三通”上接“前三通”,敍事至明末,材料多取自宋、元、明史。“清三通”上接“續三通”,敍事止於乾隆五十年(1785年),材料多來源於當時文獻,頗有價值。
1921年,近人劉錦藻又編成《清朝續文獻通考》400卷,上接《清朝文獻通考》,敍事止於清宣統三年(1911年),分 30門136類,記述清後期 126年間各種典章制度的遞嬗劇變,材料之豐富,價值之高,僅次於“前三通”。其中新增外交(分交際、界務、傳教、條約諸類)、郵傳(分總類、船政、路政、電政、郵政諸類)、實業(分總務、農務、工務、商務諸類)、憲政4考,反映了中國近代政治、經濟體制變革的情況。該書與“九通”合稱“十通”,記載了從上古至清末的典章制度。1935~1937年,上海商務印書館把清光緒中浙江書局刊本《九通》與《清朝續文獻通考》合編成《十通》,影印出版,並附《十通索引》。
會要和會典
斷代式政書主要有會要、會典等。會要有宋王溥編撰《唐會要》(100卷)、《五代會要》(30卷),南宋徐天麟編撰《西漢會要》(70卷)、《東漢會要》(40卷),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現存366卷)。清代學者補撰《春秋會要》(4卷)、《秦會要》(26卷,清孫楷撰、徐復訂補)、《三國會要》(22卷)、《明會要》(80卷)等。其中《唐會要》、《五代會要》、《宋會要輯稿》等史料價值較高。就某一朝代而言,會要所收集的材料比“十通”更為豐富、詳細。明清官修的會典,不以門類彙輯材料,而以吏、户、禮、兵、刑、工六部為綱,注重章程法令和各種典禮。“十通”與會要、會典可相互參照、考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