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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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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是世界氣象組織(WMO)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1988年聯合建立的政府間機構,2007年該機構與美國前副總統艾伯特·戈爾分享了諾貝爾和平獎 [1-3]  其主要任務是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的現狀,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進行評估。
中文名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外文名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英文縮寫
IPCC
隸屬機構
聯合國
建立時間
1988年
設立機構
世界氣象組織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建立目的

認識到潛在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世界氣象組織WM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1988年建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它對聯合國和WMO的全體會員開放。考慮到人類活動的規模已開始對複雜的自然系統,如全球氣候產生了很大的干擾。許多科學家認為,氣候變化會造成嚴重的或不可逆轉的破壞風險,並認為缺乏充分的科學確定性不應成為推遲採取行動的藉口。而決策者們需要有關氣候變化成因、其潛在環境和社會經濟影響以及可能的對策等客觀信息來源。而IPCC這樣一個機構的地位能夠在全球範圍內為決策層以及其他科研等領域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等。IPCC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觀、公開和透明的基礎上,對世界上有關全球氣候變化的現有最好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信息進行評估。這些評估吸收了世界上所有地區的數百位專家的工作成果。IPCC的報告力求確保全面地反映現有各種觀點,並使之具有政策相關性,但不具有政策指示性。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基本工作

為政治決策人提供氣候變化的相關資料,但IPCC本身不做任何科學研究,而是檢查每年出版的數以千計有關氣候變化的論文,並每五年出版評估報告,總結氣候變化的“現有知識”。例如,1990年、1995年、2001年、2007年和2013年,IPCC相繼五次完成了評估報告,這些報告已成為國際社會認識和了解氣候變化問題的主要科學依據。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組織作用

IPCC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觀、公開和透明的基礎上,為決策人提供對氣候變化的科學評估及其帶來的影響和潛在威脅,並提供適應或減緩氣候變遷影響的相關建議。
IPCC既不從事研究也不監測與氣候有關的資料或其他相關參數。它的評估主要基於經過細審和已出版的科學/技術文獻。
IPCC的一項主要活動是定期對氣候變化的認知現狀進行評估。
IPCC還在認為有必要提供獨立的科學信息和諮詢的情況下撰寫關於一些主題的“特別報告”和“技術報告”,
並通過其有關《國家温室氣體清單》方法的工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提供支持。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組織構成

IPCC下設三個工作組和一個專題組:
第一工作組 評估氣候系統和氣候變化的科學問題。
第二工作組 評估社會經濟體系和自然系統對氣候變化的脆弱性、氣候變化正負兩方面的後果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選擇方案。
第三工作組 評估限制温室氣體排放並減緩氣候變化的選擇方案。
國家温室氣體清單專題組 負責IPCC《國家温室氣體清單》計劃。
每個工作組(專題組)設兩名聯合主席,分別來自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其下設一個技術支持組。
第一個工作小組是關於科學基礎的,它負責從科學層面評估氣候系統及變化,即報告對氣候變化的現有知識,如氣候變化如何發生、以什麼速度發生。第二個工作小組是關於影響、脆弱性、適應性,它負責評估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以及天然生態的損害程度、氣候變化的負面及正面影響和適應變化的方法,即氣候變化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以及如何可以減少這些影響。第三個工作小組是關於減緩氣候變化的,它負責評估限制温室氣體排放或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性,即研究如何可停止導致氣候變化的人為因素,或是如何減慢氣候變化。第四個小組是國家温室氣體清單專題組,負責IPCC《國家温室氣體清單》計劃。
IPCC向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所有成員國開放。在大約每年一次的委員會全會上,就它的結構、原則、程序和工作計劃做出決定,並選舉主席和主席團。全會使用六種聯合國官方語言。每個工作組(專題組)設兩名聯合主席,分別來自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其下設一個技術支持組。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主要成果

評估報告、特別報告、方法報告和技術報告。每份評估報告都包括決策者摘要,摘要反映了對主題的最新認識,並以非專業人士易於理解的方式編寫。評估報告提供有關氣候變化、其成因、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有關對策的全面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信息。至今,IPCC共發佈了五次評估報告:《第一次評估報告》於1990年發表,報告確認了對有關氣候變化問題的科學基礎。它促使聯合國大會做出制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決定。公約於1994年3月生效;《第二次評估報告》於1995年發表,並提交給了UNFCCC第二次締約方大會,併為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會議談判做出了貢獻;《第三次評估報告》(2001年)也包括三個工作組的有關“科學基礎”、“影響、適應性和脆弱性”和“減緩”的報告,以及側重於各種與政策有關的科學與技術問題的綜合報告;《第四次評估報告》於2007年初發布,由於氣候變化的明顯表現,該報告在世界範圍內引起極大反響;《第五次評估報告》(2014年),其綜合報告指出人類對氣候系統的影響是明確的,而且這種影響在不斷增強,在世界各個大洲都已觀測到種種影響。如果任其發展,氣候變化將會增強對人類和生態系統造成嚴重、普遍和不可逆轉影響的可能性。然而,當前有適應氣候變化的辦法,而實施嚴格的減緩活動可確保將氣候變化的影響保持在可管理的範圍內,從而可創造更美好、更可持續的未來。
2019年9月,IPCC發佈的《氣候變化與土地》報告第一次將氣候變化與人類腳下的土地聯繫起來,並勾勒出氣候與農業生產之間複雜的因果關係:一方面,氣候變化改變了農業的氣象資源,影響作物產量和種植制度,威脅着糧食安全、農村地區的發展及農民的生計;另一方面,農業生產(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本身就是一項顯著的人類活動,也是温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土地狀況的變化可以對數百里公里外的氣温和降雨產生影響;不當的土地使用和管理方式——如為應對糧食減產而進行的耕地擴張,擠佔了林業用地空間,造成土地退化,進一步加劇全球變暖,形成惡性循環。 [6]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所獲獎項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與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Al Gore)分享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 [4] 
諾貝爾獎委員會説,將和平獎授予他們,是因為他們在傳播關於氣候變化的大量知識所付出的努力及在尋找抵禦氣候變化所必須採取的措施方面所作出的貢獻。
使IPCC獲獎的氣候變遷研究報告是由來自100個國家約450名科學家共同撰寫的,其中包括華裔學者劉雅章(撰寫物理科學部分)和美國農業部華裔化學家郝慰民,他倆都是該報告的主要撰稿人之一。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主席更替

帕喬裏擔任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主席一職長達13年。受到性騷擾指控,他於2015年2月24日宣佈辭職。 [5] 
當地時間2023年7月26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舉行第59次會議,並選舉出新一屆主席——來自英國的吉姆·司吉(Jim Skea)。 [15-16]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相關內容

2021年7月26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54次會議及其第一工作組第14次會議在線開幕。第一工作組會議計劃持續至8月6日,將批准其編寫的《氣候變化2021:自然科學基礎》報告,並根據專家小組決定將於8月9日發佈。該報告將作為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的第一部分,其餘部分預計於2022年完成。 [7] 
2022年2月28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佈了第六次評估報告(AR6)第二工作組報告《氣候變化2022:影響、適應和脆弱性》。該報告較為全面地歸納和總結了第五次評估報告(AR5)發佈以來的最新科學進展,闡述了當前和未來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適應措施、氣候韌性發展等內容,揭示了氣候、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以及人類社會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特別關注陸地、海洋、沿海和淡水生態系統,城市、農村和基礎設施,以及工業和社會系統轉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8] 
2022年4月4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佈了第六次評估報告(AR6)第三工作組報告《氣候變化2022:減緩氣候變化》。該報告較為全面地歸納和總結了第五次評估報告(AR5)發佈以來國際科學界在減緩氣候變化領域取得的新進展,闡述了全球温室氣體排放狀況、將全球變暖限制在不同水平下的減排路徑、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行動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協同等內容,揭示了為實現不同温升控制水平全行業實施温室氣體深度減排,特別是能源系統減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時,強調在可持續發展、公平和消除貧困的背景下開展氣候變化減緩行動更容易被接受、更持久和更有效。 [9] 
當地時間2022年9月27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57次全會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本次全會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該機構首次召開的線下會議,將持續至9月30日。 [10] 
當地時間2023年3月13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58次全會在瑞士因特拉肯開幕,650多名代表與會,會議重點審議第六次評估報告的綜合報告。該會議為閉門會議,計劃持續至17日。 [11] 
當地時間2023年3月20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的綜合報告在瑞士因特拉肯發佈。報告指出,已經有多種可行且有效的選擇可以減少温室氣體排放並適應人為造成的氣候變化,並且這些選擇現在已經可用 [12] 
2023年3月20日,聯合國下屬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布報告稱,世界很可能在未來10年內超過一個危險的氣温閾值,除非各國徹底轉變經濟形態,並立即扭轉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13] 
2020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計算出,剩餘碳預算約為5000億噸二氧化碳,但到2023年初,這一數字降為2500億噸。 [14] 
當地時間2024年1月16日上午,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60次全會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開幕。中國氣象局副局長熊紹員率中國代表團出席會議。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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