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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分開

鎖定
政事分開,指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分開。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政企分開的改革已取得實質性成就。與企業改革相比,事業單位的改革十分滯後,事業單位管理與運作模式還帶有強烈的計劃經濟時代的特徵。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攬,不僅要辦企業,還要辦事業,醫療衞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業都由政府一手操辦。這些事業單位隸屬於各個政府職能部門,其人、財、物也都由政府部門直接管理。這種舊體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政事分開的目的在於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減少對政府的依賴。
中文名
政事分開
意    思
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
目    的
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
意    義
讓老百姓享受更多價廉質優的服務

目錄

影響與意義
實行“政事分開”對於政府部門而言,決不是甩包袱,不是意味着政府部門從此可以將事業單位撒手不管。一方面,實行“政事分開”之後,政府部門應該繼續加大對公共服務事業的投入,以避免事業單位走完全市場化道路,保證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性質,讓老百姓能夠享受到更多價廉質優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事業單位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價格和收費標準上的監管,以防止事業單位借改革之名多收費、亂收費,變成背離其公共服務性質的商業機構。

政事分開文件規範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2011年3月23日))》三8.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1] 
《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2018年2月2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五(五)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