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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分開
鎖定
政事分開,指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分開。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政企分開的改革已取得實質性成就。與企業改革相比,事業單位的改革十分滯後,事業單位管理與運作模式還帶有強烈的計劃經濟時代的特徵。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攬,不僅要辦企業,還要辦事業,醫療衞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業都由政府一手操辦。這些事業單位隸屬於各個政府職能部門,其人、財、物也都由政府部門直接管理。這種舊體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政事分開的目的在於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減少對政府的依賴。
- 中文名
- 政事分開
- 意 思
- 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
- 目 的
- 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
- 意 義
- 讓老百姓享受更多價廉質優的服務
目錄
- 1 文件規範
影響與意義
實行“政事分開”對於政府部門而言,決不是甩包袱,不是意味着政府部門從此可以將事業單位撒手不管。一方面,實行“政事分開”之後,政府部門應該繼續加大對公共服務事業的投入,以避免事業單位走完全市場化道路,保證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性質,讓老百姓能夠享受到更多價廉質優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事業單位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價格和收費標準上的監管,以防止事業單位借改革之名多收費、亂收費,變成背離其公共服務性質的商業機構。
政事分開文件規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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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3-20]
- 2. 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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