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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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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燒火,又稱“放草火”炸麻串”“燒毛蟲”“照毛蟲”“照田財”“放哨火”, [1-4]  元宵節習俗,流行於江蘇南通一帶。 [1]  每逢正月半的下午,南通農村的家家户户就用蘆葦、紅草或者茅草,紮成了碗口粗,幾尺長的大草把,少的一個,多的三四個。等到傍晚或在早晨把草把點起來,再捧着火把,挨着自家的田岸上一邊跑一邊喊一些吉利俗語。 [1] 
《詩經·小雅·大田》中説:“去其螟塍,及其蟊賊,無害我田雅。田祖有神,重畀炎火。”詩中説的就是鄉民手持火把驅蟲趕獸,護衞莊稼的情景。田邊草叢是害蟲的越冬棲息地,將雜草燒掉,既能夠消滅蟲害,草木灰又能肥田。正如一句農諺所説的“要想來年蟲子少,冬天去掉田邊草”一樣的道理。 [3]  “正月半,放草火”是自古以來就有的南通民俗,來自遠古時代先民對火神和火的崇拜。 [1]  [4] 
中文名
放燒火
別    名
放哨火 [1] 
放草火 [5] 
照毛蟲 [2] 
別    名
炸麻蟲 [2] 
照田財 [2] 
流行地區
江蘇省南通市等地
相關節日
元宵節
民俗起源
遠古時代先民對火神和火的崇拜

放燒火文化起源

放燒火 放燒火 [3]
南通年三十的“煨百蟲”和正月十五的“放燒火”,都是來自遠古時代先民對火神和火的崇拜,《後漢書》上就有用火把驅疫打鬼的記載,是慢慢才演變成了後來的火把節。根據專家考證,從漢代的拿火炬驅疫到唐宋的元宵燈節,中間還顯然存在了一個火把節的發展階段。在《當代人與民俗》這本書上還特別有這樣一段話:“時至今日,在江蘇南通地區仍有放燒火的習俗。可見,少數民族有火把節,漢族地區也存在火把節的遺風。”也就是説,南通民間的放燒火,實際上就是漢民族的火把節。 [1] 

放燒火得名由來

放燒火 放燒火 [3]
“放燒火”在通東地區又稱“放草火”,是農村的古老習俗,又名照田財(招財)。 [5]  “放燒火”的“燒”字,另一種説法是有寫成哨子的“哨”,叫“放哨火”,據説這和明朝嘉靖年間南通人民抵抗倭寇侵略有關。
有一年“元宵”,倭寇進犯通城。沿海的老百姓事先就準備好了火把,倭寇前腳一上岸,老百姓後腳就把他們坐的船燒掉了,斷了他們的後路。倭子沒得退路了,只好四處亂竄。這個時候,老百姓就把火把點了起來,官兵和老百姓同仇敵愾,一鼓作氣,把倭寇全部消滅了。倭寇正月半吃了“鱉”還不死心,二月半他又來了。老百姓還是老辦法——點火把,把天上地下照得旺晶煞亮,大家渾身是膽,個個英勇無比,還外加一條聲地喊“噢……噢……”,把倭寇給嚇傻了,結果大獲全勝。從此往後,每逢正月半、二月半,大家就用放燒火來慶祝勝利,這是一種説法。假如要依這種説法,燒火的“燒”就應該是口字偏旁的“哨”了。不過,南通民間放燒火的風俗,已經慢慢地從紀念抗倭勝利演變成了預祝農業豐收的自娛自樂的活動,只有後頭的一聲“噢……”倒還是保留了當年圍剿倭寇時的威武氣勢。 [1] 

放燒火習俗簡介

放燒火 放燒火 [3]
放燒火又叫燒毛蟲,因為用煙燻火燒的方法,既可以消滅躲在地下過冬的害蟲,又能夠使燒下來的草灰變成鉀肥,有利於農業的豐收,農民兄弟十分熱衷。所以,放燒火就成為了一種民眾自由狂歡、自我陶醉的娛樂樣式,成了一道火龍飛舞、火光燦爛的景觀,更成為一種得以世代延續的民俗活動。南通地區就有“正月半,二月半,家家人家放燒火”這一俗語。
每逢正月半的下午,南通農村的家家户户就用蘆葦、紅草或者茅草,紮成了碗口粗,幾尺長的大草把,少的一個,多的三四個。等到太陽一下山就把草把點起來,再捧着火把,挨着自家的田岸上一邊跑一邊喊:“正月半、二月半,家家人家放燒火,噢……”;“人家的棉花收到一盤籃,我家的棉花收了一堆棧,噢……”;“我家的菜上了街,人家的菜才在栽,噢…”等等,語言詼諧風趣,比喻生動形象,雖説是抬高了自己貶低了別人,但都是玩笑話,大家看重的,是要比哪家的火把亮、燒的時候長;比哪個的聲音喊得高,比哪個跑得快。 [1] 

放燒火文學作品

放燒火 放燒火 [3]
和放燒火相關的文藝作品包括:
《崇川竹枝詞》
清·李琪
山村好是晚風初,
燒火連天錦不如;
但祝麻蟲能照盡,
歸來沽酒膾池魚。
《海門竹枝詞初稿》
民國·黃賢
火球亂滾照毛蟲,
四野呼聲一樣同;
頭白村翁相對語,
今年燈比去年紅。
《漁灣竹枝詞》
清·曾葆淳
元宵月夜約同羣,
高立東山笑語紛;
不愛觀燈喜觀燒,
村村遙指走紅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