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改革宗

鎖定
改革宗(英語:Reformed),又稱“大陸改革派教會”(英語:Continental Reformed church),是產生在基督教16世紀宗教改革初期的新教概念,也是慈運理與路德宗領袖馬丁·路德因聖餐禮改革分歧,而後鬆散的分佈在五大洲不同國家、地區的教會與宗派統稱。改革宗在信仰、傳統、教會體制上主要受到約翰·加爾文的影響,包括浸禮宗、循道宗等分支,通常代表新教的主流風格。完全接受加爾文歸正神學的改革宗,則被稱作“加爾文宗”及譯作“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es)。
中文名
改革宗
外文名
Reformed
別    名
大陸改革派
起始時間
16世紀
起始地點
瑞士及歐洲大陸

改革宗產生背景

改革宗是始於1519年歐羅巴洲“抗議宗改革運動”(宗教改革,英語:Protestant Reformation)的後續部分,改革原則建立在強調信仰多元化、各抒己見的《改革信經(Reformed confessions of faith)》。改革宗的教會通常是在不同國家、地區孤立展開,因而被統一的稱作“大陸派改革教會”(Continental Reformed church)。
改革宗在後期形成與改革宗鼻祖加爾文宗共融的長老宗、公理宗,其他獨立的浸禮宗、循道宗等幾個大的宗派,以及各自宗派為主體組成的共融宗教團體。改革宗不包括路德宗、安立甘宗,但兩者與後來舊教的東正教會、天主教會同樣受到《改革信經》影響。改革宗在政治上屬於基督教的新教,強調政教分離,反對羅馬教廷干涉本國內政、宗教事務。

改革宗主要信條

改革宗的主要信條則包括:
時間
名稱
1536年
《第一瑞士信綱(First Helvetic Confession)》
1549年
《蘇黎世信綱(Consensus Tigurinus)》
1559年
《 法蘭西信鋼(French Confession)》
1560年
《 蘇格蘭信綱(Scots Confession)》
1563年、1566年、1619年
三合一信綱(Three forms of Unity):《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比利時信綱(Belgic Confession)》、《多德雷赫特教規(Canons of Dordrecht)》
1566年
《第二瑞士信綱(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1675年
《瑞士共識(Helvetic Consensus)》
1934年
《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 》

改革宗組織架構

改革宗的教會通常採用長老制或公理制管理教會,由最年長的人當選,或政府官方指派。政府性質的教會所採用的長老制,又稱監督制,教區的管理機構設置長老監督會(classis),最高仲裁及上訴機構設置全體大會(general synod)。保留主教制的包括加爾文宗匈牙利歸正教會、羅馬尼亞姐妹教會、美洲匈牙利人歸正教會、波蘭歸正教會。

改革宗教義主張

主要內容體現在認信福音派聯盟的《劍橋宣言》。包括: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神的榮耀。

改革宗附屬機構

比較著名的改革宗神學院有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簡稱WTS,中譯威斯敏斯特神學院、西敏寺神學院),Reformed TheologicalSeminary(簡稱RTS,中譯改革宗神學院),CalvinTheological Seminary (中譯:加爾文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