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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班

鎖定
改班,官制名。清代各類官員的任用, 均由吏部或兵部按不同情形分班辦理,其中官員改變官職性質和種類者,稱之為“改”,屬於改班。
中文名
改班
類    型
官制名
年    代
清代
含    義
官員改變官職性質和種類
如言諫官員改任行政官員,文職改任武職或武職改任文職等,均歸改班。清制,左都御史改任總督者,以開列題改。一等侍衞改任三品京堂、二等侍衞改任四品京堂,輕車都尉、參領、三等侍衞改任郎中,騎都尉、副參領、四等侍衞、佐領改任員外郎,藍翎侍衞、雲騎尉改任主事,前鋒校、護軍校、驍騎校改任主事、七品小京官者,均應有以武職改用文職之特旨。滿員原任文職因承襲世職而在參領、佐領等武職上行走者,由部引見奉旨記名註冊。武職參領改太常寺少卿等文職、佐領改鴻臚寺少卿,則應奉旨記名而改用。御史改司員、司員改御史等,則應揀選引見後而改用。此外尚有以保送考試引見而改、以甄別而改、已呈明願改者等,不一而足,均有詳盡之規制。參見“授官之班” [1] 
參考資料
  • 1.    改班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