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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租院

(同名紀錄片)

鎖定
由陳漢元、朱宏、王元洪主創的紀錄片,1966年在全國發行,連續放映長達8年之久。
中文名
收租院
類    型
電視紀錄片
拍攝時間
1965年攝製完成
拍攝地點
四川
1965,北京電視台(即中央電視台)決定拍攝電視紀錄片報道收租院,在赴四川當地的拍攝中劇組人員受到了強烈的震撼和感染,決定由單純的報道改拍成一部藝術作品,這部30分鐘的電視紀錄片《收租院》便誕生了。 1966年4月,電視紀錄片《收租院》在北京電視台播出反響巨大,4月中旬,文化部把電視紀錄片《收租院》擴製成35毫米電影拷貝全國城市發行,又製成16毫米拷貝向全國農村發行,連放八年。
這部影片的主創人員有:創意王元洪,攝影朱宏,解説詞作者陳漢元(代表作還有《話説長江》、《話説運河》)
文革結束後,《收租院》的故事並沒有結束。 電視紀錄片《收租院》的解説詞一直收進在我國的中小學語文教材; [1] 
參考資料
  • 1.    方方著:《中國紀錄片發展史》,中國戲劇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