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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轄內往來

鎖定
支行轄內往來亦稱“縣轄往來”。我國銀行聯行往來的形式之一。是縣 (市) 支行及其所屬各處、所相互間的資金劃撥往來。由各分行根據省、市、自治區具體情況,統一制訂核算辦法,支行進行具體管理。支行轄內往來採取直接往來方式,發報行、收報行分別核算,支行集中監督。 [1] 
對帳方法多采用兩種:(1)發報行定期根據每一行處填發報單的總額編制對帳表,直接寄收報行進行總額核對。(2)發、收報行定期向管轄支行寄送支行轄內往來報告表,由支行集中逐筆核 對。月對月清,年終結平。支行轄內往來業務在“支行轄內往來”科目中核算,為保證每年帳務查清結平,“支行轄內往來”科目在新一年開始時設上年户和本年户兩個帳户,分別核算上年和本年支行轄內往來業務,俟上年支行轄內往來未達查清後,結平上年户餘額。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財經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